付款及清账
在SAP中,处理付款要达到两个效果:
实现会计凭证的处理;
实现清账(将付款与应付账款对应核销);
可以边付边清,也可以先付后清。
一、付款并清账
企业的付款一般有现金付款、银行存款付款、承兑汇票付款等多种方式,付款的会计处理一般是:
Cr:现金/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
Dr:应付账款
事务代码 : F-53
两种清账方法:部分清账和剩余清账。
部分清账:输入要支付的金额;
剩余清账:输入“针对未清项付款后还剩余的”金额;
二、先付款后清账
企业在付款的时候,针对供应商发票的金额很可能不是一次性全部付款,而是先付一部分大头,后续支付尾款。等到将来全部付清之后再与发票进行核销。在这种情况下,付款就不需要做清账处理,只需要实现凭证的借贷即可。
事务代码:F-41(其他F-02 / F-53 均可)
清账事务代码 : F-44
三、冲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