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博管会发布了2023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内容上有较大的变化:1.面上资助不再分设一等、二等资助,资助标准统一调整为自然科学资助标准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5万元;2.申请人申报周期从2个月调整为1个月。
据悉,2022年度面上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和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本次《指南》在内容上较往年呈现三个变化:
1、资助结构
面上资助不再分设一等、二等资助,资助标准统一调整为自然科学资助标准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5万元。近年来,面上资助一等资助获得者占比非常低,不足以形成梯次配置结构;而且二等资助获得者在总申请人数中占比也不高,本身就是好中选优。为保证博士后基金的资助效益,充分发挥基金激励作用,2023年面上资助作出上述调整。
2、申报周期
将申请人申报周期从2个月调整为1个月。缩短基金申报周期是广大博士后申请人比较集中一致的建议。结合日常工作统计分析,在以往申报阶段,第一个月申请人数占比10%,第二个月占比90%。因此,为配合基金申请人科研工作,提高基金资助工作效率,做出上述调整。
3、科研诚信
在申请条件中明确申请人科研诚信要求,强调设站单位对科研诚信相关内容核查的职责。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多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相关要求,在基金资助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落实申请人、设站单位、基金会三方责任
2023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开展面上资助两批次、特别资助、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等工作。
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在面上资助中实施“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对在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脱贫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倾斜资助,其中对西藏、新疆地区重点倾斜。“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不面向以上地区部队设站单位、中央部属高校、一流高校、高校中的一流学科及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资助申请项目与上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2023年资助约3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3年资助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3 年资助约800 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23年资助约30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8万元。
资助工作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