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柄的使用
句柄可以作为形式参数通过方法来完成对象指针的传递,从外部传入方法内部。
句柄也可以在方法内部首先完成修改,而后再由外部完成使用
最后会报错,因为create(t)定义的是function,没有返回值。
在程序执行时,可以在任何时刻为句柄创建新的对象,并将新的指针赋值给句柄。
t.addr=8
二、包的使用
包的定义
register和arbiter的verifier给各自的package定义是这样的。
如果我们将这些重名的类归属到不同的package编译,有没有问题呢?不会发生重名的冲突,package是将命名空间分隔
开来,这样如果使用不同package中的同名类,他们只需要注明使用哪一个package中的。
module mcdf_tb;
regs_pkg::monitor mon1=new();
regs_pkg::monitor mon2=new();
endmodule
import regs_pkg:😗; 如果regs_mon 在当前module没有找到,可以在regs_pkg去找,*表示所有的类型都可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