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涉及SAP的SAP 财务凭证的冲销操作的。有需要可以查看:前面的文章有一篇是专门介绍如何介绍如何冲销SAP财务凭证的文章。SAP财务凭证常见的冲销步骤详细操作手册(FB08、AB08、VF11、FBRA等)
开始进入正题。假如有这么一种场景:你做了一张凭证A,你第一次发现账务做错了。你用fb08来冲销A,生成了冲销凭证B,然后第二次检查的时候你发现,凭证A其实没错,这时候能不能把冲销凭证B撤销掉? 然后凭证A就恢复成原来的正常凭证?
其实是有一种情况可以(应收应付凭证)的。
第一种情况:对于应收应付凭证。例子,如下图就是一张AP凭证 A (1100000000)。
这是时候用FB08进行冲销,
他生成的冲销凭证B(11000000006)其实既是一张冲销凭证,同时也是一张清账凭证。看下面两图,既有冲销标记也有清账标记
所以如果你想吧B(110000006)凭证进行冲销,用FB08是不行的。所以聪明的你肯定能想到应该用FBRA进行冲销。操作如下图
当你冲销之后A(110000000)凭证就正常(没有冲销标志)了。
另外一种情况,普通凭证是不能撤销冲销的。
对于普通凭证。例如普通凭证A 你用FB08冲销之后,产生的凭证B其实就是也是一张普通凭证。
这时候,可以用FB08 把这个普通凭证B 冲销之后。其实会生成一个C凭证。
C凭证就是一个冲销凭证了,原来的凭证A也还是冲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