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通告,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已于1月15日开放。知识人网整理了主要内容,提醒申报者注意。
一、日程节点:
1.集中接收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申请人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3年4月28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相关链接:
1.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3.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后申报)
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备注:
1、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相关附件材料上传时注意传错、漏传等情况,定稿上传后务必下载检查。
2、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4、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5、曾经申报过或已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研、结题),可以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陆,如忘记用户名及密码,均可在系统中找回。已注册的申请人,如有学历、学位、职称、部门等变动,请及时在系统中自行修改保存。
6、新注册申报人请直接联系所在部门科研管理人员,部门统一报送新注册名单(姓名、邮箱),以免漏设。
三、集中接收项目受理和评审的基本流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项目受理和评审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在项目评审环节,严格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采用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级评审制度。集中接收项目受理和评审的基本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