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发布《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
根据通知,期货公司仅能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居间合作。现在的法人居间绝大部分不满足新规条件。规定至2022年8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于合同续存期内的居间人,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期货公司应在过渡期内解除及相关善后工作。
唯一的办法就是考取期货从业资格证,与期货公司签订自然人只居间合同进行合作(俗称个居)。
期货居间人的红利时期已经是过去式了。
由于以前的法居对期货投资者的不友好,居间人管理新规也正式执行。
管理办法也对居间人有了门槛要求:考取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定期完成协会安排的岗前视屏学习和后续学习、定期完成期货公司的学习培训。最重要的是居间人只能以自然人只身份,且居间人的收入会被收取很高比例的税点(期货公司按照劳务报酬20%税点代扣),居间人的收入大打折扣。
期货公司也面临业务转型和政策调整,不再新签居间人 (去居间化) ,有的期货公司直接去不再做居间人业务,转向资管产品和应交易所政策指向加大对企业法人客户的开发
这里提醒一下想从事期货代理的个人,考取期货从业资格证这个证书是需要考2门课程,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期货行业协会的要求是持证上岗才是正规展业的开始,把不合规居间人限制在外,筛选合规的居间人有利于促进期货行业的良好发展。
居间人管理办法新规出台后,虽没有明确说取消法人居间,其实通过资质认证这一条已经算是不给期货公司签署法人居间合作了。个人做居间是中期协的规定。个人必须通过期货从业考试。这个规定最主要的原因是要在于职责明确。如果是法人居间,居间公司的员工违规,很容易出现居间公司之间扯皮的情况。个人居间那就职责明确了。从监管角度出发。期货公司对个人居间方便做准入考核和后续的持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