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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系统主要功能需求分析
XX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业务流程包括信用信息资源编录管理流程、信用信息归集流程、信用信息服务流程和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流程。
一.1.1、 信用信息资源编录管理流程
信用信息资源编录管理流程主要围绕目录内容编目、注册、管理、发布、查询及维护等环节,实现对所需归集的信用信息的编目和管理。具体流程如下(见下图):
1.确定需归集的信用信息数据项;
2..各信用信息数据源单位对公共资源核心元数据和交换服务资源核心元数据进行编目;编目内容通过元数据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4.发布已注册的目录内容;
5.信用信息的使用者通过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向管理者发送目录查询请求,管理者将查询结果返回给使用者。
一.1.2、 信用信息共享流程
对于市直机构等政府类信息源,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向市公共信闬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归集平台进行归集;而社会机构与信用组织等信息源可直接向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归集平台进行归集。数据归集后,并进行数据校验、清洗、比对,存储到公共信用信息核心数据库中。
1、.市直机构等政府类信息源以及地市信用平台,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向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归集平台进行归集;而社会机构与信用组织等信息源可直接向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归集平台进行归集;
2、对照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将交换过来的并纳入目录的信用信息,传输并存储信用信息数据处理平台前端的原始库;
3、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处理平台对原始库中新接收到的信用信息进行数据校验、清洗、比对等一系列操作;
4、符合系统数据质量要求的信用数据将存储入核心库,不符合要求的信用数据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照信用信息目录)返回给数据源单位。
一.1.3、 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流程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应用是信用信息查询,不同使用对象查看信用信息范围沾权限不同,其查看流程也各不相同。系统投入使用后需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以下就不同使用对象查询流程进行初步分析:
一.1.1.1、 政府部门查询服务流程
政府部门查询信用信息的方式包括单笔查询和批量查询两种,单笔查询只需经过身份认证即可操作;批量查询需事先签订许可协议。被查询的对象不同,安全控制级别也有差异:经过CA身份认证即可查询重点涉信人群、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而查询除重点涉信人群之外的其他个人信用信息则需经信用信息管理机构审批。主要环节如下(见下图):
政府部门使用信息信息流程图
(1)政府部门可通政府内部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网上办事大厅等使用查询服务;
(2)选择查询方式和查询对象分类;
(3)按照被查询对象的信用信息安全控制级别进行身份验证,使用批量查询的单位,事先需与信用信息管理部门签订许可协议方可使用操作;
(4)系统根据查询条件返回结果,供查询者下载或导出。
一.1.1.2、 社会公众查询服务流程
社会公众通过信用网可实时查询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重点涉信人群的相关信用信息,其中凭CA身份认证和授权码可查询到详细信用信息,匿名查询方式仅能查询有限的基本信息。查询个人信用信息的,需要事先到信用信息管理部门签订查询授权许可协议,其信息方可通过网上查询。如没有上网条件者,可到市在县区设立的派出服务机构中出具身份证明后查询相关信用信息。通过网上查询的主要环节如下(见下图)。
社会公众使用信用信息流程图
(1)登录信用网;
(2)选择查询对象种类:查询个人信用信息(不包括重点涉信人群)和查询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重点涉信人群信用信息;
(3)通过CA身份认证、授权码等方式确认查询者的身份信息;
(4)根据查询条件,返回查询结果。
一.1.1.3、 其它机构查询服务流程
人民银行、商I银行和信用服务机构同样是信用信息的主要需求部门,以上机构经授权后可批量查询信用信息。主要环节如下(见下图)。
信用服务机构等机构的使用信用信息流程
(1)符合批量查询条件的机构向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批量查询请求;
(2)系统调用数据查询接口模块,进行请求合法性验证;
(3)如请求合法,则系统通过验证并返回查询结果,如请求不合法,系统将终止查询请求;
(4)当机构获得查询结果时,将向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反馈数据查询回执,写入日志留存系统备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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