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系统实现整体数据的结构化,这是数据库的主要特征之一,也是数据库系统与文件系统的本质区别。
在文件系统中,文件中的记录内部具有结构,但是记录的结构和记录之间的联系被固化在程序中,需要由程序员加以维护。这种工作模式既加重了程序员的负担,又不利于结构的变动。
所谓“整体”结构化是指数据库中的数据不再仅仅针对某一个应用,而是面向整个组织或企业;不仅数据内部是结构化的,而且整体是结构化的,数据之间是具有联系的。也就是说,不仅要考虑某个应用的数据结构,还要考虑整个组织的数据结构。
例如,一个学校的信息系统中不仅要考虑教务处的课程管理、学生选课管理、成绩管理,还要考虑学生处的学生学籍管理,同时还要考虑研究生院的研究生管理、人事处的教员人事管理、科研处的科研管理等。因此,学校信息系统中的学生数据就要面向各个处室的应用而不仅仅是教务处的一个学生选课应用。可以参照图1.5为该校的信息系统组织其中的学生数据。
图1.5的数据组织方式为各部门的应用提供了必要的记录,使整体数据结构化了。这就要求在描述数据时不仅要描述数据本身,还要描述数据之间的联系。在数据库系统中,记录的结构和记录之间的联系由数据库管理系统维护,从而减轻了程序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数据库系统中,不仅数据是整体结构化的,而且存取数据的方式也很灵活,可以存取数据库中的某一个或一组数据项、一个记录或一组记录;而在文件系统中,数据的存取单位是记录,粒度不能细到数据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