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带来的问题
政府以四种方式中的一种对垄断问题作出反应
- 管制垄断者的行为
- 努力使垄断行业更有竞争性:反垄断(反托拉斯)
- 把一些私人垄断变为公有企业
- 什么也不做
管制
政府管制垄断者收取的价格。
如果价格定在边际成本上,资源配置就将是最有效率的。
自然垄断的边际成本定价
自然垄断的管制
管制的选择:
- 将价格设定为MC,同时在政府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给垄断厂商以补贴。
- 将价格设定为PC(需求曲线和平均成本曲线相交时的价格),企业的收益能够覆盖所有成本
- 两部收费法
作为管制的边际成本定价
- 平均成本定价使得垄断者刚好赚到零利润,但引起了无谓损失。
- 边际成本定价(以及平均成本定价)不能激励垄断者降低成本。
- 在实际中,管制者允许垄断者从降低成本中以更高利润形式保留一些利益。
反托拉斯法(反垄断法)
反托拉斯法可以简单定义为规范经营行为、从而维护市场竞争为基本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