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法理学
- 第一节 法的概述
- 一、法的概念
- 二 法的特征
- 三、法的作用
- (一)法的规范作用(教预引制评)
- 1. 指`引`作用
- 2.`评`价作用
- 3.`预`测作用
- 4.强`制`作用
- 5.`教`育作用
- (二)法的社会作用(考察较少,两个考点)
- 四、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 1.法与经济
- 2.法与政治
- 3.法与道德(重点)
- 总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
-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 二、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
- (一)主体
目录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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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 | 题量较少,从真题来看,通常为1-2题,即使如此,也有必要学习,法理学是关于法的理论的基础学科,可以给其他学科打基础,对于整体的法律学习有帮助。 |
学习方法 | 学习法律需要记忆,但不需要有太大的心理负担,应试学习,无需全部背诵,记忆考点和考法即可,需要记笔记的地方老师会提示大家,记忆也不是死记硬背,课上先听懂知识点,课后通过刷题检验和巩固即可。 |
法理学
法理学:宏观、整体把握。
(1)法的本体:解决法本身是什么的问题。
①法的概述:如法的概念、特征、作用。
②法律关系:重点。
(2)法的运行:看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如何运行。
①立法:先有法。
②法的实施:法制定后要施行、运用,让法用起来、活起来。
③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对不遵守法律的人,可能会产生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考原文、三观。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一、法的概念
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
,并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没有国家就没有法。
国家强制力是保障法实施的最后/最终手段。
在我国,统治阶级是人民。
法的内容/基础:权利和义务。
行为规范:法只管行为。
二 法的特征
(1)规范性
:调整行为。
(2)国家意志性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普遍性
:法对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成员平等适用,立法上是不平等的
(4)强制性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5)程序性
:法讲究严格的程序规则
(6)可诉性
:“诉”可理解为诉讼
三、法的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教预引制评)
1. 指引
作用
法对个体行为
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确定的指引一般是规定义务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有选择的指引一般是规定权利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
2.评
价作用
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
的行为的评判作用。
3.预
测作用
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
到人们相互
之间会如何行为。
4.强制
作用
法对违法犯罪者
的行为的作用。
5.教
育作用
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
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具体表现为示范作用和警示作用。案例
注意区分指引作用和教育作用
(二)法的社会作用(考察较少,两个考点)
法的社会作用是指维护特定人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分为两大方面: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
、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
四、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法与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法属于上层建筑,故经济基础决定法。
2.法与政治
法与政治同属于上层建筑,法在多大程度上离不开政治,政治便在多大程度上离不开法。在法与政治的关系中,政治具有主导作用。
3.法与道德(重点)
联系:法与道德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法与道德具有互补性。
区别:
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重点,喜欢挖坑)
违反法律的行为一定违反道德(错误),如电影《我不是药神》违法但是不违反道德
违反道德的行为一定违反法律(错误),如谈恋爱劈腿
凡是调整人与人行为的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力,无论法还是道德,都能约束人们的行为,都带有一定的强制力,区别在于法的强制力以国家暴力为后盾,即国家强制力;而道德不以国家为后盾。
道德不具备任何强制力(错误),原因:只是不具备国家强制力。
总结
第二节 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
(1)受法律规范调整:如恋爱关系、同事关系、同乡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我国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来调整。借贷关系属于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法律不管。
(3)权利和义务关系:借贷关系中有具体的权利和义务。
二、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
(一)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在中国,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3)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