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PL、BSD、MIT、Mozilla、Apache和LGPL的总体结构图如下:
二、协议详细说明
LGPL开源许可证:
LGPL 是GPL的一个为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类库的的软件必须采用GPL协议不同。LGPL 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 发布和销售。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因 此LGPL协议的开源 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
GPL/LGPL都保障原作者的知识产权,避免有人利用开源代码复制并开发类似的产品。
Mozilla开源许可证:
Mozilla许可证是个自由、开源、详细的软件许可证,由Mozilla基金会开发并维护。该协议融合了BSD许可证和GNU通用公共许可协议的特性,追求平衡专有软件和开源软件开发者之间的顾虑。
MPL用于Mozilla Firefox、Mozilla Thunderbird及其他Mozilla软件的许可,但也被其他产品所用,如Adobe以此为Flex产品线许可,还有LibreOffice 4.0(同时使用LGPL 3+)。1.1版还被一些公司特意改编成派生许可证,如Sun Microsystems的通用开发与散布许可证。
GPL开源许可证:
我们很熟悉的Linux就是采用了GPL。GPL协议和BSD, Apache 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 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 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 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 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其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
BSD开源许可证:
BSD许可证原先是用在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发表的各个4.4BSD/4.4BSD-Lite版本上面(BSD是Berkly Software Distribution的简写)的,后来也就逐渐沿用下来。1979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发布了BSD Unix,被称为开放源代码的先驱,BSD许可证就是随着BSD Unix发展起来的。BSD许可证被Apache和BSD操作系统等开源软件所采纳。
相较于GPL许可证和MPL许可证的严格性,BSD许可证就宽松许多了,一样是只需要附上许可证的原文,不过比较有趣的是,它还要求所有进一步开发者将自己的版权资料放上去,所以拿到以BSD许可证发行的软件可能会遇到一个小状况,就是这些版权资料许可证占的空间比程序还大。
MIT开源许可证:
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它的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MIT协议又称专有软件许可证,最初由麻省理工学院开发。被授权人权利:1、被授权人有权利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出版发行、散布、再授权及贩售软件及软件的副本。2、被授权人可根据程式的需要修改授权条款为适当的内容。被授权人义务:在软件和软件的所有副本中都必须包含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
Apachce开源许可证:
Apache是一个由Apache软件基金会发布的自由软件许可证,最初为Apache http服务器而撰写。Apache许可证要求被授权者保留著作权和放弃权利的声明,但它不是一个反著作权的许可证。
Apache许可证在Apache社区内外被广泛使用。Apache基金会下属所有项目都使用Apache许可证,许多非Apache基金会项目也使用了Apache许可证: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在sourceforge上有8708个项目使用了Apache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