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小店平台新增《抖客推广准入及准出管理规则》,本次抖音规则具体如下: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维护精选联盟平台经营秩序,保障精选联盟抖客、商家、消费者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巨量百应平台服务协议》、《“精选联盟”服务协议(推广人)》、《直播间推广功能服务协议(抖客端)》等相关协议及平台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精选联盟平台所有抖客。
1.3 效力级别
精选联盟平台规则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精选联盟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根据抖音电商规则下其他与准入及准出管理相关的平台规则、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第二章 入驻要求
申请成为抖客的,需同时满足下述准入要求:
在其他电商平台近1个月站外CPS商品推广支付GMV≥1000元,或近3个月站外CPS商品推广支付GMV≥3,000元;
申请开通抖客权限的,需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平台产品页面具体要求为准。
第三章 推广考核要求
3.1 抖客开通站外推广权限后,需达成平台的考核要求,未通过考核的,平台将关闭抖客站外推广权限,并限制再次开通抖客分销权限,再次开通可依据本规则“第四章 清退标准”的说明执行。
3.2 平台对抖客站外推广权限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季度考核两类:
(1)抖客站外推广权限开通后30天内为入驻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要求为:
抖客站外推广{支付GMV≥300元},或 {成交UV≥3人};
不得出现违反《抖客站外推广违规管理规则》规定的违规行为;
(2)抖客站外推广试用期考核通过后开启季度考核,每90天为一个考核周期,季度考核要求为:
抖客站外推广{支付GMV≥1000元},或{成交UV≥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