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参考
一、核心概览
二、 注意
三、更多案例
参考
案例评析:股票期权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相关劳动争议问题
北上广深杭案例
一、核心概览
二、 注意
- 结合双方股权激励协议的签署背景、目的等因素来综合考量并作出相对准确的研判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属于股权纠纷,应当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种观点认为属于劳动争议。本案当事人曾以股权纠纷主张权利,一审亦按照股权纠纷进行了裁判,二审认为属于劳动争议,驳回起诉,告知当事人按照劳动争议先行仲裁。
用人单位为了争取劳动者过来工作,给予劳动者股权激励的,该股权激励可以被理解为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与劳动关系存在密切关系,从而可以被视为除基本工资外的附加报酬,属于劳动争议的审理范围。
第三种观点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当事人争议的内容来确定。PS:北京市有法官在公号中发文持这种观点。
三、更多案例
g股票期权 (涉高管劳动争议(10则)典型案例裁判观点)g股票期权 (涉高管劳动争议(10则)典型案例裁判观点) http://gupiao.ccv168.com/gupiaozixun/626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