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时代,数据作重要的信息和资源,未来获得更高质量的数据资源,数据交易越来越常见,数据也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
2022年3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强调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交易所将加快迭代交易平台,探索构建数据要素交易制度体系,积极参与到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
大数据交易模式的分析
第一种:直接交易模式的利弊分析:
在直接交易模式下,数据产品会以市场需求生成,数据供需双方自行商定数据产品或服务的类型、购买期限、使用方式和转让条件等内容,该交易模式灵活性强,适合用户需求明确、内容复杂的数据内容。但直接交易风险较高,在市场准入、交易纠纷、侵犯隐私、数据滥用等环节的“无人管理”现象频频发生,容易形成非法收集、买卖、使用个人信息等违法数据交易产业。
第二种:“一对多”的单边交易模式的利弊分析:
“一对多”的单边交易模式有利于数据的专业化开发和规模化应用,便于监管。但由于目前数据集中在少数企业手中,存在会员门槛高、定价不透明、无法满足个性化需求等问题,容易造成数据垄断,最终不利于数据要素价值的充分释放。
第三种:第三方交易模式的利弊分析:
第三方交易模式可以让数据提供方的数据产品获得更多撮合交易的机会,有效避免数据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数据主体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保障,满足交易灵活性与规范性的要求,同时也有效降低政府部门的监管难度。目前,由于行业性问题(比如数据供给、数据确权、数据定价等问题)未解决,各大数据交易所(中心)仍在积极探索新的交易模式和发展方向。
国内数据交易市场面临的问题
根据难度大数据研究所的测算,目前国内数据交易场所进行数据交易的份额在整个我国的数据交易市场中不足5%;各大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存在差异,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和价格;国家大数据交易相关的法律暂未发布;没有标准的数据交易相关技能考核认证。
为解决该问题,可以建立明确交易标准,推动交易市场,制定规则,完善数据监管机制,保障数据有序交易,改进交易模式,数据交易所作为数据交易的中间商,是为上浮提供服务的平台,优化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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