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为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2.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
3.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4.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4) 代理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
5.《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6.表见代理:(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如行为人持有由本人发出的委任状、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显示本人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函告等证明类文件。(2)须本人存在过失其过失表现为本人表达了足以使第兰人相信有授权意思的表示,或者实施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义的行为,发生了外表授权的事实:(3) 须相对人为善意。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
需要资料的下方进入下载!
各类教辅电子版资料,解压密码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