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型
- 1. 介绍
- 1.1 使用泛型的好处
- 2. 自定义泛型结构:泛型类、泛型接口;泛型方法
- 2.1 泛型类、泛型接口
- 2.2 泛型方法
- 3. 其他
- 3.1 泛型在继承方面的体现
- 3.2 通配符使用
- 3.2.1 有限制的通配符
1. 介绍
- 把元素的类型设计成一个参数,这个类型参数叫做泛型
- 泛型,就是允许在定义类、接口时通过一个标识表示类中某个属性的类型或者是某个方法的返回值及参数类型;
- 这个类型参数将在使用时确定(即传入实际的类型参数,也称为类型实参);
- JDK1.5以后,Java引入了“参数化类型(Parameterized type)”的概念,允许我们在创建集合时再指定集合元素的类型;
- JDK1.5改写了集合框架中的全部接口和类,为这些接口、类增加了泛型支持,从而可以在声明集合变量、创建集合对象时传入类型实参;
- 泛型的类型必须为具体类,不能为基本数据类型;
- 如果实例化时,未指明泛型类型,默认类型为java.lang.Object类型;
1.1 使用泛型的好处
- 解决元素存储的安全性问题(编译时就会检查元素类型);
- 解决获取数据元素时,需要类型强制转换的问题;
- 使用泛型可以提高类或接口的通用性;
2. 自定义泛型结构:泛型类、泛型接口;泛型方法
2.1 泛型类、泛型接口
-泛型类可能有多个参数,此时应将多个参数一起放在尖括号内,比如:<E1,E2,E3>;
- 泛型类的构造器如下:public GenericClass(){},而下面是错误的:public GenericClass(){};
- 实例化后,操作原来泛型位置的结构必须与指定的泛型类型一致;
- 泛型不同的引用不能相互赋值;
- 尽管在编译时ArrayList和ArrayList是两种类型,但是,在运行时只有一个ArrayList被加载到JVM中;
- 泛型如果不指定,将被擦除,泛型对应的类型均按照Object处理,但不等价于Object。经验:泛型要使用一路都用。要不用,一路都不要用;
- 如果泛型结构是一个接口或抽象类,则不可创建泛型类的对象;
- jdk1.7,泛型的简化操作(类型推断):ArrayList flist = new ArrayList<>();
- 泛型的指定中不能使用基本数据类型,可以使用包装类替换;
- 在类/接口上声明的泛型,在本类或本接口中即代表某种类型,可以作为非静态属性的类型、非静态方法的参数类型、非静态方法的返回值类型,但在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类的泛型;
- 异常类不能是泛型的;
- 不能使用new E[],但是可以:E[] elements = (E[])new Object[capacity],此时数组元素必须为E类型或者E的子类;
- 子类继承带泛型的父类时,如果父类指定泛型类型,则子类此时不带泛型;
- 子类继承带泛型的父类时,如果父类不指定泛型类型,则子类此时也是泛型类;
- 父类有泛型,子类可以选择保留泛型也可以选择指定泛型类型:
1)子类不保留父类的泛型:按需实现
①没有类型:擦除
②具体类型
2)子类保留父类的泛型:泛型子类
①全部保留
② 部分保留
结论:子类除了指定或保留父类的泛型,还可以增加自己的泛型
2.2 泛型方法
- 在方法中出现泛型结构,该泛型参数与所在类的泛型参数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泛型方法所在类可以不是泛型类;
- 泛型方法可以声明为静态的,因为泛型方法的泛型参数是在该方法被调用时指定,并非在实例化时指定;
3. 其他
3.1 泛型在继承方面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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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是B的父类,G为泛型类,那么G<A>和G<B>不具备子父类关系,二者是并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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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是B的父类,且A和B均为泛型类,则A<X>是B<X>的父类;
3.2 通配符使用
- A是B的父类,G为泛型类,则G<A>和G<B>不具备子父类关系,而G<?>为他们的共同父类,其中?为通配符;
- 使用通配符后,可进行读取操作:读取元素永远是安全的,因为不管list的真实类型是什么,它包含的都是Object;
- 使用通配符后,禁止写入操作:不知道c的元素类型,不能向其中
添加对象,唯一的例外是null,它是所有类型的成员; - 通配符不能用在泛型方法声明上;
- 通配符不能用在泛型类的声明上;
- 通配符不能用在创建对象上;
3.2.1 有限制的通配符
- 通配符指定上限,上限extends:使用时指定的类型必须是继承某个类,或者实现某个接口,即<= ;
如, G<? extends A>可作为G<A>和G<B>的共同父类,其中B为A的子类; - 通配符指定下限,下限super:使用时指定的类型不能小于操作的类,即>=;
如, G<? super A>可作为G<A>和G<B>的共同父类,其中B为A的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