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二期子项目D(南村片区)、子项目E(南村东片区)房屋征收提示
5月9日,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二期子项目D(南村片区)、子项目E(南村东片区)房屋征收提示。
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二期子项目D(南村片区))、项目E(南村东片区)范围内未签约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部门为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自本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因下列行为导致增加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对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四)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1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地处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东依宝安南路,南邻滨河路,北至红宝路,西至红岭路。
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于2013年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二批计划》,专项规划于2018年12月经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21年7月进行修改公告。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336758.8㎡,拆除用地面积266728.1㎡,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83403.1㎡,地上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556700㎡,地上容积率13.9。另外,允许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41400㎡,地下公共配套建筑面积8600㎡。
项目整体规划,共分四个项目实施,分别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和三个独立项目(大剧院项目、农行项目和城建项目),其中蔡屋围(城中村)项目共分三期建设。根据4月27日项目发布的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结合具体推进情况,优化二期实施方案,一、二期同步推进,加快项目实施。规划二期划分为子项目D(南村片区)、子项目E(南村东片区)和子项目F(滨苑片区)三个子项目实施。项目须按《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落实二期教育设施建设的绑定责任。
2020年12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国家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尽管当前《条例》仍有待各项配套措施出台完善,但对当前各项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义重大,是深圳城市更新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创设了“个别征收+行政诉讼”机制,剑指深圳城市更新项目中的拆迁难题。
2021年7月3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城市更新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收规定》)意见的通告,通过制定《征收规定》进一步明确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的实施程序,保障被征收房屋物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更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详细解读:一文通解深圳城市更新中的行政征收)
2022年7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分别作出罗府函〔2022〕88号、罗府函〔2022〕89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范围内的蔡屋围新八坊4号房屋、新十坊9号房屋,标志着深圳更新条例时代的首单房屋征收案例正式落地。(详情:深圳更新条例时代,房屋征收第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