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据结构绪论
1.1 数据:
描述客观事物的符号,计算机中可以操作的对象,能被计算机识别并输入给计算机处理的符号集合。
1.2 数据元素
是组成数据的、有一定意义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整体处理。也被称为记录。
1.3 数据项
一个与数据元素可以由若干个数据项组成。数据项是数据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但是数据元素才是数据结构中建立数据模型值得讨论分析的。
1.4 数据对象
性质相同(数据元素具有相同数量和类型的数据项)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子集。
1.5 数据结构(逻辑结构+物理结构)
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1.5.1 逻辑结构
是指数据对象中数据元素之间的互相关系。
1)集合结构:集合结构中的数据元素除了同属于一个集合外,他们之间没有其他关系。
2)线性结构:线性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的一对一的关系、
3)树形结构:树形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存在一种一对多的层次关系。
4)图形结构:图形结构的数据元素是多对多的关系
如果各个元素之间关系是有方向的,那么用带箭头的连线表示。
1.5.2 物理结构 (存储结构):
是指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中的存储形式。
1)顺序存储结构: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地址连续的存储单元里,其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和物理关系是一致的。
2)链式存储结构: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任意的存储单元里,这组存储单元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
数据元素的存储关系并不能反映其逻辑关系,所以需要用一个指针存放数据元素的地址,通过这个地址找到相关联数据元素的位置。
1.6 抽象数据类型
1.6.1 数据类型
是指一组性质相同的值的集合及定义在此集合上得一些操作得总称。
在C语言中,按照取值的不同,数据类型可以分为两类:
原子类型:是不可再分解的基本类型,包括整型、实型、字符型等。
结构类型:由若干个类型组合而成,是可以再分解的。
例如:整型数组由若干整型数据组成。
抽象是指抽取出事物具有的普遍性的本质。
1.6.2 抽象数据类型
抽象数据类型(Abstract Data Type,ADT):是指一个数学模型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
抽象数据类型体现了程序设计中问题分解、抽象和信息隐藏的特性。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