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的基本思想是数据抽象和封装,前者强调interface和implement分离,后者在此基础上,强调访问控制符(存疑)。同时类的实现者和使用者考虑的角度不同,前者考虑实现效率,后者仅需关注功能即可:
- 浅谈用户的概念:
this
是成员函数隐式定义的,始终指向被调用函数所在的对象,所以this
默认是一个const pointer
:- 新概念:
const member function
,其不改变对象的内在状态,同时const object
仅能调用此类型的成员函数。其主要目的是将this
变成const pointer to const
: - 一个类就是一个作用域,同时类中涉及的定义统一在类中涉及的声明后进行。声明需要在类内,而定义不做要求。为了在类外部定义时使用类的成员,需要在函数名前指定所在scope,即类名,此后所有的成员都无需指定作用域:,因为返回类型在函数名之前,所以…
- 初探
constructor
:,注意constructor
不可以被声明为const member function
,对于const object
,其是在constructor
之后才具有constNess
: - 对于一个没有定义
constructor
的类而言,编译器会生成默认构造函数: - 如果我们定义了非默认构造函数同时又想要保留默认构造函数时使用
ClassName() = default;
来保留编译器生成的默认构造函数: - 除了类的初始化,类的拷贝、赋值和释放等操作也被类定义所影响。如果我们啥也不干,那就是编译器生成相应的默认操作:
- 类的封装与访问说明符:
- 定义类时,
class
和struct
的区别是默认的访问说明符不同: - 在类中指定
friend
仅是说明了访问权限,无法替代正常的函数声明: - 类内部可以定义服务于该类的类型:,注意的是,该类型必须先定义后使用,所以类型成员通常放在类的开头。
inline
函数有什么好处呢(消除函数调用开销):,指的注意:In C++, marking a function as inline is a request to the compiler to attempt to inline the function, but it is not a guarantee that the function will be inlined.
- 总有一些例外是吧:
- 所以返回
*this
的成员函数可能会出现bug: - 基于const的成员函数重载:
- 真诚的建议:将通用且真正干活的代码变成私有:
- 类的前向声明
forward declaration
: - 一个类对应一个
scope
,如果在类的外部定义成员函数的话,需要在函数名前指定该函数所属类,否则成员函数名被隐藏变成普通函数。因为返回类型在函数名前,所以如果它是类定义的类型的话,需要单独使用类名限定它是哪个类的成员: - 类的定义分两个阶段,类的整体声明,类相关成员的定义:,但是这个要求仅适用于成员函数体中。对于类内的声明,必须在使用前看到声明:
- 类定义的类型(Type Names)比较特殊,如果类成员使用外部定义的类型名,此时就无法在类内部对该类型名进行重定义:,最佳实践是在类的开头进行类型名的定义:
- 对于成员函数体内标识符查询:
- 构造函数中,只有
constructor initializer list
是在初始化,而其函数体是在assignment
: - 对于一些特别的数据成员(const修饰,reference和没有默认构造的自定义类的变量),我们必须抓住初始化的机会:
- 在
constructor initializer list
中,数据成员的初始化顺序仅受它们在类的定义时的顺序影响:,最佳实践: - 假如一个构造函数为其参数列表里面的所有参数都提供了default arguments,该构造函数可以被认为是默认构造函数:
- 委托构造函数将部分工作委派给同类中其他的构造函数:,感觉有些重用
constructor initializers
,此外,执行顺序大致是:先执行被委托的constructor initializer list
和函数体,然后再执行自己的函数体。 - 默认构造函数会被自动用于默认初始化或值初始化的地方:,最佳实践是:如果类自定义了构造函数,那么显式地定义默认构造总是有利的。
- 带有一个parameter的构造函数会进行隐式转换(implicit conversions,参数类型- > 类的类型):
- 抑制带有一个参数的构造函数发生隐式转换:,对于`explicit声明的构造函数,我们只能使用直接形式的初始化而不能使用copy形式的初始化:
- aggregate class(聚合类)的定义:
static member
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