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控制符(定义的时候不加访问控制符,默认的就是default):
1.private(当前类访问权限):如果类里的一个成员(包括成员变量、方法和构造器等)使用private访问控制符来修饰,则这个成员只能在当前类的内部被访问。很显然,这个访问控制符用于修饰成员变量最合适,使用它来修饰成员变量就可以把成员变量隐藏在该类的内部。
2.default(包访问权限):如果类里的一个成员(包括成员变量、方法和构造器等)或者一个外部类不使用任何访问控制符修饰,就称它是包访问权限的,default访问控制的成员或外部类可以被相同包下的其他类访问。
3.protected(子类访问权限):如果一个成员(包括成员变量、方法和构造器等)使用protected访问控制符修饰,那么这个成员既可以被同一个包中的其他类访问,也可以被不同包中的子类访问。在通常情况下,如果使用protected来修饰一个方法,通常是希望其子类来重写这个方法。
4.public(公共访问权限):这是一个最宽松的访问控制级别, 如果一个成员(包括成员变量、方法和构造器等)或者一个外部类使用public访问控制符修饰,那么这个成员或外部类就可以被所有类访问,不管访问类和被访问类是否处于同一个包中,是否具有父子继承关系。
访问控制符用于控制一个类的成员是否可以被其他类访问,对于局部变量而言,其作用域就是它所在的方法,不可能被其他类访问,因此不能使用访问控制符来修饰。
对于外部类而言,它也可以使用访问控制符修饰,但外部类只能有两种访问控制级别:public和默认,外部类不能使用private和protected修饰,因为外部类没有处于任何类的内部,也就没有其所在类的内部、所在类的子类两个范围,因此private和protected访问控
制符对外部类没有意义。
外部类可以使用public和包访问控制权限,使用public修饰的外部类可以被所有类使用,如声明变量、创建实例;不使用任何访问控制符修饰的外部类只能被同一个包中的其他类使用。
其实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是先写一个外部类,然后里面才是成员变量,方法,内部类(貌似不常用吧),构造器等等。
关于访问控制符的使用,存在如下几条基本原则。
1.类里的绝大部分成员变量都应该使用private修饰,只有一些static修饰的、类似全局变量的成员变量,才可能考虑使用public修饰。除此之外,有些方法只用于辅助实现该类的其他方法,这些方法被称为工具方法,工具方法也应该使用private修饰。
2.如果某个类主要用做其他类的父类,该类里包含的大部分方法可能仅希望被其子类重写,而不想被外界直接调用,则应该使用protected修饰这些方法。
3.希望暴露出来给其他类自由调用的方法应该使用public修饰。 因此类的构造器通过使用public修饰,从而允许在其他地方创建该类的实例。因为外部类通常都希望被其他类自由使用,所以大部分外部类都使用public修饰。
package、import和import static
Java引入了包(package)机制,提供了类的多层命名空间,用于解决类的命名冲突、类文件管理等问题。Java允许将一组功能相关的类放在同一个package下,从而组成逻辑上的类库单元。如果希望把一个类放在指定的包结构下,应该在Java源程序的第一个非注释行放置如下格式的代码(ida自动生成):一旦在Java源文件中使用了这个package语句,就意味着该源文件里定义的所有类都属于这个包。位于包中的每个类的完整类名都应该是包名和类名的组合,如果其他人需要使用该包下的类,也应该使用包名加类名的组合。
很多初学者以为只要把生成的class文件放在某个目录下,这个目录名就成了这个类的包名。这是一个错误的看法,不是有了目录结构,就等于有了包名。为Java类添加包必须在Java源文件中通过package语句指定,单靠目录名是没法指定的。Java的包机制需要两个方面保证:
①源文件里使用package语句指定包名;
②class文件必须放在对应的路径下。
Java语法只要求包名是有效的标识符即可,但从可读性规范角度来看,包名应该全部是小写字母,而且应该由一个或多个有意义的单词连缀而成。
当系统越来越大时,是否会发生包名、类名同时重复的情形呢? 这个可能性不大,但在实际开发中,还是应该选择合适的包名,用以 更好地组织系统中类库。为了避免不同公司之间类名的重复,Oracle建议使用公司Internet域名倒写来作为包名,例如公司的Internet域名是crazyit.org,则该公司的所有类都建议放在org.crazyit包及其子包下。这个包的层次自己掌握即可。
package语句必须作为源文件的第一条非注释性语句,一个源文件只能指定一个包,即只能包含一条package语句,该源文件中可以定义多个类,则这些类将全部位于该包下。
如果没有显式指定package语句,则处于默认包下。在实际企业开发中,通常不会把类定义在默认包下,但本书中的大量示例程序为了简单起见,都没有显式指定package语句。
同一个包下的类可以自由访问。
那么这些不同的包之间使用不同的类该怎么处理呢?
如果需要使用不同包中的其他类时,总是需要使用该类的全名,这是一件很烦琐的事情。
为了简化编程,Java引入了import关键字,import可以向某个Java文件中导入指定包层次下某个类或全部类,import语句应该出现在package语句(如果有的话)之后、类定义之前。一个Java源文件只能包含一个package语句,但可以包含多个import语句,多个import语句用于导入多个包层次下的类。
例如导入某个类:Import package.subpackage.类名,还有就是*
import语句中的星号()只能代表类,不能代表包。因此使用import lee. 语句时,它表明导入lee包下的所有类。一旦在Java源文件中使用import语句来导入指定类,在该源文件中使用这些类时就可以省略包前缀,不再需要使用类全名。
Java默认为所有源文件导入java.lang包下的所有类,因此在Java程序中使用String、System类时都无须使用import语句来导入这些类。但对于例如数组的Arrays类,其位于java.util包下,则必须使用import语句来导入该类。(极端情况下,import也不好用。。。。。。。)
静态成员变量和方法怎么导入?
静态导入使用import static语句,静态导入也有两种语法,分别用于导入指定类的单个静态成员变量、方法和全部静态成员变量、方法,
–其中导入指定类的单个静态成员变量、方法的语法格式如下:
import static package.subpackage…ClassName.fieldName|methodName
–导入指定类的全部静态成员变量、方法的语法格式如下:
Import static package.subpackage…ClassName.*;星号只能代表静态成员变量或方法名。
归纳import和import static的作用:
–使用import可以省略写包名;
–使用import static则可以连类名都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