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事件?
在C#中,事件(event)是一种特殊的类成员,它允许类或对象通知其他类或对象发生了某些事情。
从语法上看,事件的声明类似于字段,但它们在功能和行为上有一些重要的区别。
从技术角度来说,事件实际上是一个封装了事件订阅和取消订阅功能的委托字段。当声明一个事件时,编译器会在背后生成一个私有的委托字段,以及公共的添加(add)和移除(remove)访问器方法。
例如事件声明时:
public event EventHandler<TextArgs> TextPublish;
编译器实际上会生成类似如下的代码:
private EventHandler<TextArgs> _textPublish;
public event EventHandler<TextArgs> TextPublish
{
add { _textPublish += value; }
remove { _textPublish -= value; }
}
这里,_textPublish是一个私有的委托字段,它存储了所有订阅了TextPublish事件的事件处理方法。add和remove访问器方法提供了订阅和取消订阅事件的功能,它们分别对应了+=和-=操作符。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事件更像是一个特殊的属性(property),它封装了一个私有的委托字段,并提供了特定的访问方法。
但是,与普通的属性不同,事件有一些特殊的限制:
1. 事件只能在声明它的类内部直接调用。在类外部,只能通过+=和-=操作符来订阅和取消订阅事件,不能直接读取或赋值事件。
2. 事件通常应该是公共的(public),以允许其他类订阅和取消订阅。但是,事件的访问器方法(add和remove)通常应该是私有的或受保护的,以防止在类外部直接调用。
3. 事件通常应该在引发事件的类中声明,而事件处理方法通常应该在订阅事件的类中定义。这体现了事件的发布-订阅模型。
所以,事件是一种特殊的类成员,它结合了字段、属性和方法的某些特性,用于实现事件驱动编程。理解事件的特殊性质,对于正确地使用和管理事件非常重要。
二、实例说明
举例:在Form1与Form2中有button1和textbox1。
点击Form1中的button1显示Form2。点击Form2中的button1,将Form2中textbox1中的内容发送到Form1中的textbox1中去。
设计,用事件来处理。在Form2声明事件变量,实行触发与发布。在Form2中进行事件处理与事件订阅。
form2中:
public partial class Form2 : Form
{
public event EventHandler<TextArgs> TextPublish;//a
public Form2()//b
{
InitializeComponent();
}
private void button1_Click(object sender, EventArgs e)//c
{
TextPublish?.Invoke(this, new TextArgs(textBox1.Text));//d
}
}
public class TextArgs : EventArgs//e
{
public string Text;//f
public TextArgs(string msg)//h
{
Text = msg;
}
}
form1中:
public partial class Form1 : Form
{
public Form1()
{
InitializeComponent();
}
private void button1_Click(object sender, EventArgs e)
{
Form2 fr2 = new Form2();//i
fr2.TextPublish += ShowFromForm2;//j
fr2.Show();//k
}
public void ShowFromForm2(object o, TextArgs e)//m
{
textBox1.Text = e.Text;//n
}
}
(1)问:a处是定义事件变量,如何理解?前后没看到它的实例化,它在哪儿?
答:event关键字表示定义一个事件,EventHandler<TextArgs>是事件的委托类型,其中TextArgs是自定义的事件参数类。EventHandler<T>中第一个参数固定为object,表示事件的发送者,第二个参数为T类型,是事件的参数。TextPublish是这个事件的名字。事件的定义必须在类内部,因为它是类的成员。
public event EventHandler<TextArgs> TextPublish;这行代码只是声明了一个事件,但并没有实例化。它类似于string a;,只是声明了一个字段,但没有给它赋值。
在C#中,事件的声明类似于字段,但又有一些不同。事件声明后,编译器会自动生成一个私有的委托字段来存储事件的处理程序,并生成add和remove访问器来添加或移除事件处理程序。所以我们可以直接使用+=和-=操作符来订阅和取消订阅事件。
在d处,TextPublish.Invoke(...)能够成功调用,是因为在调用之前,这个事件已经被其他地方的代码订阅了(j处),也就是说有地方使用了TextPublish += ...;的语句。如果事件没有被任何地方订阅,那么Invoke调用时,TextPublish的值实际上是null,会抛出NullReferenceException异常。
不必显式地实例化事件。
当其他地方(如Form1)订阅了TextPublish事件时,C#编译器会自动实例化TextPublish事件的委托字段。这个委托字段最初为null,当第一次使用+=操作符添加事件处理程序时,编译器会创建一个新的委托实例,并将其赋值给这个字段。此后,这个字段就不再为null了。每次使用+=添加新的事件处理程序,都会创建一个新的委托实例,并将其与现有的委托实例合并。
这个自动实例化的过程是由C#编译器在背后完成的,不需要手动去实例化事件。这也是为什么可以直接使用+=和-=操作符来管理事件订阅的原因。这种设计大大简化了事件的使用,让我们可以专注于事件的订阅和发布,而不需要关心事件的实例化细节。
(2)问:b处警告退出时textpublish必须非空?是什么意思,会有什么后果,如何避免?
答:警告说明:在Form2的构造函数退出时,TextPublish事件必须被赋值,不能为null。如果TextPublish为null,在调用事件时会导致NullReferenceException。为避免这个问题,你可以在构造函数中为TextPublish赋一个空的事件处理程序,或者在调用前判断是否为null。
(3)问:c处单击方法里面一般不直接发布?
答:通常在UI事件的处理方法中,如button1_Click,我们一般不直接调用事件的发布方法。而是先进行一些必要的检查和数据准备,然后再发布事件。这是一种良好的编程实践。
(4)问:d处的this是引用的form2?而不是c中参数object的引发者?
答:d处的this确实是指代的当前Form2的实例,而不是Click事件的sender参数。因为我们是在Form2内部发布自己的TextPublish事件。
另外d处并不是最佳写法。应改为:
private void button1_Click(object sender, EventArgs e)
{
string text = textBox1.Text;
if (!string.IsNullOrWhiteSpace(text))
{
OnTextPublish(new TextArgs(text));
}
}
protected virtual void OnTextPublish(TextArgs e)
{
TextPublish?.Invoke(this, e);
}
将触发和发布分开写可以提高代码的灵活性和可维护性,使代码更易于理解、扩展和修改。例如:
在发布事件前,可以进行必要的数据检查和准备工作,如上面的代码检查了文本是否为空。
发布事件的逻辑被封装在一个单独的受保护的虚方法OnTextPublish中,子类可以重写这个方法来添加或修改发布事件的逻辑。
在OnTextPublish中,使用了null条件运算符?.来检查事件是否为null,避免了可能的NullReferenceException。事件发布的方法还可以提供一些额外的处理逻辑,例如日志记录、异常处理等。在OnTextPublish方法中,可以针对特定的事件进行一些前置或后置处理,以增加代码的健壮性和可靠性。
这种模式在.NET的类库中广泛使用,它提供了更好的灵活性、可扩展性和安全性。
(5)问:e一般继承事件参数,是按照单击事件后面跟e参数一样?f处就跟具体的信息,由h处构造函数传送过来?
答:对,自定义事件的参数类一般继承自EventArgs,并添加需要传递的数据作为公共属性,就像TextArgs.Text一样。这些数据在构造函数中初始化,在事件处理程序中使用。
EventHandler<TextArgs>说明EventHandler<T>预定义的第二个参数必须是EventArgs的派生类,如果自定义的事件参数类不继承EventArgs(e处),就会产生类型不兼容的错误。所以按照约定,自定义事件参数类都应该直接或间接继承自EventArgs。
也可以不使用继承EventArgs的类型,比如EventHandler<string>。然后直接传递一个字符串作为事件参数。这在语法上是允许的。但是,这并不是一个好的实践。
使用EventArgs派生类有三处好处,表示这个类是事件参数类、传递多个参数时直接融入多个属性即可、方便自己和他人阅读和维护。所以,即使事件参数只有一个字符串,也建议定义一个继承自EventArgs的类来包装它。
(6)问:h处警告:使用主构造函数,这是什么意思?只听说过构造函数,没听说过主构造函数?
答:"使用主构造函数"警告可能是因为你使用了C# 9.0或更高版本引入的"主构造函数"特性。主构造函数可以简化类的定义,将构造函数参数直接放在类名后面,省去了单独定义字段的麻烦。不过主构造函数只能有一个,如果定义了主构造函数,就不能再有其他构造函数了。这个警告提示你考虑使用主构造函数语法。
主构造函数允许你在类名后面直接添加构造函数参数,编译器会自动生成对应的私有字段和构造函数。例如:
public class 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firstName, string lastName)
{
FirstName = firstName;
LastName = lastName;
}
public string FirstName { get; }
public string LastName { get; }
}
可以简写为:
public class Person(string FirstName, string LastName)
{
}
主构造函数可以简化类的定义,减少重复代码。
但它也有一些限制,例如只能有一个主构造函数,如果定义了主构造函数就不能再定义其他构造函数等。
传统的构造函数语法更灵活,可以定义多个重载的构造函数,也可以在构造函数中编写更复杂的初始化逻辑。
主构造函数更适合那些简单的、只需要初始化几个属性的类。
对于有默认值的主构造函数还可以这样:
public class Person(string FirstName = "John", string LastName = "Doe")
{
}
在主构造函数中为参数提供默认值,相当于为属性提供了默认值。如果在创建类的实例时没有提供参数,那么这些属性就会使用默认值。
public class Person(string FirstName = "John", string LastName = "Doe")
{
}
// 使用默认值
Person p1 = new Person();
Console.WriteLine($"{p1.FirstName} {p1.LastName}"); // 输出: John Doe
// 提供参数
Person p2 = new Person("Jane", "Smith");
Console.WriteLine($"{p2.FirstName} {p2.LastName}"); // 输出: Jane Smith
(7)问:m处事件的处理,该方法需要与a处签名一致?
答:事件处理方法的签名必须与事件的委托类型匹配。在这个例子中,TextPublish事件的类型是EventHandler<TextArgs>,所以事件处理方法ShowFromForm2必须有一个object类型的参数(事件发送者)和一个TextArgs类型的参数(事件参数)。在方法体内,我们可以直接使用事件参数e的属性,如e.Text。
(8)问:i处实例化时就自动有了TextPubublish成员,通过+=实现了form2中事件变量的变例化,原为null的textpublish得到了showformform2因此不空了。
答:当Form2的实例fr2被创建时,它的TextPublish事件字段初始为null。但在下一行代码fr2.TextPublish += ShowFromForm2;中,通过+=操作符,将ShowFromForm2方法订阅到了TextPublish事件。这个操作会导致TextPublish字段被实例化为一个新的委托对象,并将ShowFromForm2方法添加到这个委托对象中。因此,TextPublish不再为null。
(9)问:k处用了show。如果用了showdialog()将是模态输出,可能还有一个隐患?
答:Show方法会以非模态的方式显示Form2,这意味着Form1还可以继续响应用户的交互。而ShowDialog会以模态的方式显示Form2,这意味着在Form2关闭之前,用户不能与Form1交互,因此ShowDialog后面的语句可以无法得到Form1的响应。例如:
Form2 fr2 = new Form2();//i
fr2.ShowDialog();//k
fr2.TextPublish += ShowFromForm2;//j
当k语句执行后,因为模态的原因,form1将“冻结”无法响应,也就无法继续执行j句,因此,后面点击后事件实际上没有发生,因为j句没有执行,那么事件就没有实例化是一个null,在d处是一个空合并操作,为null不会执行后面操作,所以没有反应。如果改为TextPublish.Invoke(this, new TextArgs(textBox1.Text));在点击后因为TextPublish为空将出现异常。所以这里最好用show,若用showdialog则放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