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项目披露: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项目推荐指数:;该项目由 北京产权交易所 发布,于2022年12月11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
项目方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8年7月5日 , 注册资金 265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四川,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系列产品,及与印制板产品相关的进出口贸易,汽车租赁。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24461.84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19491.75 , 利润总额(万元):2204.92 , 负债总额(万元):13616.64 , 所有者权益(万元):10845.2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1.284 亿元 , 拟转让比例:10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1月09日 至 2022年12月13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四川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291 个, 历史完成量为 640 个, 完成金额 549.01 亿元 , 完成率 50%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制造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4783 个, 历史完成量 2245 个, 完成金额 1,972.66 亿元 , 完成率 47% 。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可以在一年内继续使用“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名称,期满不得继续使用该公司名称,必须依法予以更名。2、股东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CCTC商标十五年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合计人民币250万元)标的企业,标的企业成立起十五年内拥有使用权。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未经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CCTC”商标等无形资产。
3、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以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标的企业目前不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
5、标的企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的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900万元)、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的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700万元)。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标的企业贷款行为提供担保且四川艺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用担保一事提供反担保。
6、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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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38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4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受让股权后,可在一年内继续使用“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名称,期满,名称应予以变更。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未经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CCTC”商标等无形资产;
(7)本方知悉并接受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
(8)本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提供股东借款,金额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银行借款及相关费用的担保金额,该笔股东借款用于标的企业提前偿还银行借款,以解除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及四川艺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身份。
6.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市场信用,无违法违约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