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patent)从字面上讲,“专利”即是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利。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专利是世界上大的技术信息源,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包含了世界科技技术信息的90%-95%。
美、欧、日等不断地大力推动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的进一步协调、统一,使其向发达国家的标准看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0年缔结了《专利法条约》,以统一各国授予专利权的形式和程序性条件,《实体专利法条约》的制定,以统一各国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缔结这些条约的总体目的在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压缩TRIPS协议留给各国的自由选择空间。
直到现在,即使按照TRIPS协议,各国仍有独立地授予专利权的自由,即针对同样的发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以及授予具有何种保护范围的专利权。这种“世界专利”制度显然对发展中国家不利。
美国专利的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申请发明专利的产品须是某些功能或使用价值。外设设计专利须具有创新性及具有对产品特殊的装饰或美化作用,但并非一定具有实用性。植物专利的发明创作是经过无性生殖培养,而具有创新性及特殊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