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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级别对应关系
(一)综合管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1、职务分为10级,包括:正国职、副国职、正部职、副部职、正厅职、副厅职、正处职、副处职、正科职、副科职。
2、职级13级:
一级巡视员;
二级巡视员;
一级调研员;
二级调研员;
三级调研员;
四级调研员;
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主任科员;
四级主任科员;
一级科员;
二级科员。
3、职务职级的对应
严格来讲,职务和职级是一种并行的关系,并不一一对应。但从经济待遇以及干部选拔人员条件的对应关系看,两者还是有一定的对应关系的。大致为:
一级巡视员对应正厅;
二级巡视员对应副厅;
一、二级调研员对应正处;
三、四级调研员对应副处;
一、二级主任科员对应正科;
三、四级主任科员对应副科;
一级科员就是原来的科员级,而二级科员与原来的办事员相当。
需强调的是,这种对应关系并非严格的对应关系。在经济待遇上,一级调研员高于正处职,正处职又高于二级调研员,因此一级调研员有“大正处”,二级调研员有“小正处”的说法。以此类推,三级调研员是大副处,四级调研员是小副处;一级主任科员是大正科,二级主任科员是小正科;三级主任科员是大副科,四级主任科员是小副科。
(二)专业技术公务员职级
以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作为参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级对应关系大致是:
1、一级总监: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总监: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高级主管: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高级主管: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高级主管: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高级主管: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主管: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主管: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主管: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主管: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专业技术员:对应一级科员
(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
1、督办:对应二级巡视员
2、一级高级主办:对应一级调研员
3、二级高级主办:对应二级调研员
4、三级高级主办:对应三级调研员
5、四级高级主办:对应四级调研员
6、一级主办: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7、二级主办: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8、三级主办: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9、四级主办: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0、一级行政至法员:对应一级科员
11、二级行政执法员:对应二级科员
(四)执法勤务警员
警务类公务员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对应关系是:
1、一级警务专员: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警务专员: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高级警长: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高级警长: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高级警长: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高级警长: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警长: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警长: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警长: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警长: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一级警员:对应一级科员
12、二级警员:对应二级科员
(五)警务技术职级
1、一级总监: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总监: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主任: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主任: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主任: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主任: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主管: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主管: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主管: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主管: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技术员:对应一级科员
二、司法机关公务员与综合管理类的对应
司法机关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其中,法官(检察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分为四等十二级。严格讲,法官(检察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只有涉及转任时,才有职级的对应问题,但这种对应要综合考虑任职年限等情况。
此外还有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不同序列的设置。其中,司法警察按执法勤务警员管理,其他序列的对应关系如下:
1、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
首席大法官(检察官):对应副国级;
一级大法官(检察官):对应正部级;
二级大法官(检察官):对应副部级;
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一级巡视员;
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巡视员;
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调研员,或一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四级调研员,或三级调研员;
一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或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三级主任科员,或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四级、五级法官(检察官):对应四级主任科员,或三级主任科员。
2、法官(检察官)助理
特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二级巡视员;
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调研员;
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二级调研员;
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三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四级调研员;
一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四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五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3、书记员
一级高级书记员:对应一级调研员;
二级高级书记员:对应二级调研员;
三级高级书记员:对应三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书记员:对应四级调研员;
一级书记员: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书记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书记员: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四级书记员: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五级书记员:对应一级科员;
三、事业单位干部级别对应关系
(一)管理岗位:共10级
按职务层次和经济待遇,对应关系大致如下:
1、一级职员:对应正部级
2、二级职员:对应副部级
3、三级职员:对应正厅级
4、四级职员:对应副厅级
5、五级职员:对应正处级
6、六级职员:对应副处级
7、七级职员:对应正科级
8、八级职员:对应副科级
9、九级职员:对应科员
10、十级职员:对应办事员
(二)专技岗:共13级
1-4级为正高,5-7级为副高,8-10级为中级,11-13级为初级。专技职务没有明确的行政对应关系,结合日常管理实际及经济待遇,大体可以将“正高与正处、副高与副处、中级与正科、初级与科员”对应起来,在转岗或调任时作为参照使用。
比如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正高可以调任正处或副处职务,副高可以调任副处或正科职务。专技岗转管理岗,具备正高职称可以转管理五级职员或六级职员;副高职称可以转管理六级职员,任满两年可以转管理五级职员;中级职称满两年可以转管理七级,任满三年可以转管理六级。
四、副省级城市行政级别
副省级城市在我国是一个比较独特的存在,因为享受省级框架的管理权限,内部有一套自定的干部行政级别管理模式,与干部常规级别对应关系为:
1、正市级:指四大班子正职级别,对应副部级;
2、副市级:指四大班子副职级别,对应正厅级;
3、正局级:指市直部门正职和城区四大班子正职,对应副厅级;
4、副局级:指市直部门副职、城区四大班子副职,对应正处级;
5、正处级:指市直部门内设处室正职、城区直属部门正职和街道正职、县四大班子正职。
处级以下干部行政级别与其他地区保持一致。
五、军队职务与地方行政级别对应关系
军队职务与军衔与地方行政级别本无关联,但因为长期有军队干部专业地方担任领导职务,并且参照设置行政级别,军职便与地方有了默认的对应关系。
1、军委主席:对应正国级
2、军委副主席:对应副国级
3、军委委员:介于副国级和正部级之间
4、战区正职:对应正部级
5、战区副职:对应副部级
6、正军职:对应副部级
7、副军职:介于副部和正厅之间
8、正师职:对应正厅级
9、副师职:对应副厅级
10、正团职:对应正处级
11、副团职:对应副处级
12、正营职:对应正科级
13、副营职:对应副科级
14、正连职及以下:对应科员
除了上述干部外,是监察官法通过后,新设立的一类新类别——监察官。依照该法,监察官等级分为十三级:依次为:总监察官、一级副总监察官、二级副总监察官,一级高级监察官、二级高级监察官、三级高级监察官、四级高级监察官,一级监察官、二级监察官、三级监察官、四级监察官、五级监察官、六级监察官。
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文件对监察官与公务员等级规定一一对应的关系。但从十三级的设置来看,个人判断,仅从职务层次和经济待遇看,应该其和公务员职级还是有一定对应关系的。
由于其对应关系仅仅出自个人判断,为避免误导,此处不列对应关系。欢迎了解的朋友后台告知,以便完善。
这是某地组织部门整理出来的领导排序规则(请注意保存)。
一、单位正职的名次排列:
1、单位正职,以党内职务排先,行政职务次后。
2、因工作需要组织上明确的排名次序,以组织上发文或宣布的次序为准。
二、单位副职的名次排列:
1、单位副职,常务副职排先;不设常务副职的,以党内副职或在同一级别中兼有党内副职的排先,然后按级别大小为序。排名次序一般为:常务副书记(副局长、副主任)、副书记、副局长(副主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党委委员(党组成员)。
2、同一级别、同一职务,以任同一级别时间的先后为序;同一级别、同一职务,并同一时间任职的,以到本单位工作的先后为序;同一级别、同一职务、同一任职时间,并同时到同一单位工作的,以姓氏笔划为序。
3、因工作需要组织上明确的排名次序,以组织上发文或宣布的次序为准。
部队转业干部的任职时间以地方任职时间为准(仅用于排名参考)。
各单位接通知后,没按以上要求排名的应作自行调整。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单位内设机构,以及非领导职务的排名可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本部负责解释。
附:排序的要素
排序第一要素:
领导职务的大小。这条好理解,根据《公务员法》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十档,非领导层次在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分为八档,处长大于副处长,调研员大于副调研员。
排序第二要素:
实职大于虚职。同一职级,领导职务大于非领导职务、所谓即处长大于调研员、副处长大于副调研员。
排序第三要素:
领导任职机关的大小。如同一职级的三位领导分别来自中央、省、地市的,以中央的排首、省次之,地市为末。
例如:教育部部长(国家)---教育厅厅长(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局长(市、县)
排序第四要素:
领导岗位的重要程度。如某县副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副县长、政协副主席皆同属副县(处),以在领导序列的重要性排序:副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副县长、政协副主席。
排序第五要素:
领导同一职级任职时间,如两位处长一位任职10年,一位5年,以年限长的为尊。
排序第六要素:
领导的年龄大小,体现工龄资历。适用于同一级别,统一工龄的若干领导排序。
领导座次这样排,千万别再犯错误:
一、会议主席台座次安排
主席台座次排列,领导为单数时,主要领导居中,2号领导在1号领导左手位置,3号领导在1号领导右手位置;可参见下图的座次排列图:
领导为偶数时,1、2号领导同时居中,2号领导依然在1号领导左手位置,3号领导依然在1号领导右手位置。可参见下图的座次排列图:
二、宴请座次安排
A:中餐,
主陪面对门↓
很多时候还可以这么排↓
B:西餐↓
三、照相
次序排列等同与主席台排列方式↓
四、沙发室小型会议/商务接洽
五、长条桌会议/商务接洽
1. A为客方(或上级领导)↓
2. 主方在进大门的左边,客方在进大门的右边↓
六、小车座位的安排
司机驾车时↓
主人驾车时↓
坐大车时↓
说明:
1. 小轿车1号座位在司机的右后边,2号座位在司机的正后边,3号座位在司机的旁边。(如果后排乘坐三人,则3号座位在后排的中间)。中轿主座在司机后边的第一排,1号座位在临窗的位置。
2. 如果由主人亲自驾驶,以驾驶座右侧为首位,后排右侧次之,左侧再次之,而后排中间座为末席,前排中间座则不宜再安排客人。
3. 主人夫妇驾车时,则主人夫妇坐前座,客人夫妇坐后座,如果主人夫妇搭载友人夫妇的车,则应邀友人坐前座,友人之妇坐后座,或让友人夫妇都坐前座。
4. 主人亲自驾车,坐客只有一人,应坐在主人旁边。若同坐多人,中途坐前座的客人下车后,在后面坐的客人应改坐前座,此项礼节最易疏忽。
5. 旅行车接送客人:旅行车以司机座后第一排,即前排为尊,后排依次为小。其座位的尊卑,依每排右侧往左侧递减。
七、电梯礼仪
八、喜宴安排
如当地有习俗,遵从习俗,比如有些地方习惯将新人和要好的平辈放在主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