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引言
- BEM 规范
- OOCSS 规范
- 结构与样式分离
- 容器与内容分离
- SMACSS 规范
- ITCSS 规范
- 设置层
- 工具层
- 通用层
- 元素层
- 对象层
- 组件层
- 微调层
- 由此分层后的项目代码结构也会相应做修改,主要有两种形式:
- 文件夹形式
- 文件名形式
- 引用方式按照层级顺序引用
- ACSS 规范
- 总结
引言
本篇内容旨在探讨前端css编写的规范,不讨论某种特定效果的css实现逻辑方法。
css
作为前端开发工程师重要的一门技术,在开发工作中可能会花费比写js脚本更多的时间,就为了能让页面更贴合乃至1:1还原UI设计稿(往往事与愿违~)。且不谈最终实现的样式效果如何,单从css代码的混乱程度,就非常让人头大。如果遇到产品优化迭代,需要更新样式时,简直是团队噩梦。一个开发团队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编码习惯,有些人喜欢用拼音简称去命名样式类名,有些人喜欢在标签里写样式,有些人可能编写过程中忘记自己写过什么样式就重复覆盖了,偶尔会冒出几个机灵鬼用important去压制别人的样式。如果不采用某种规范去统一编写习惯,则会大大提高团队开发成本。
本篇搜罗了一些比较科学的css编写规范,供大家参考。结合自身编码环境希望可以总结出来一套属于自己的编写方法论。
BEM 规范
BEM 全称为
Block Element Modifier
,分别表示块(Block)、元素(Element)、修饰符(Modifier),它是由Yandex
团队提出的一种 CSS 命名方法。这种命名方法让 CSS 便于统一团队开发规范和方便维护。
该方法论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 Block: 尽量以元素的性质来命名对象,例如:.list、.card、.navbar。
- Element: 使用 __ 两个下划线来连接 Block 对象,例如:.list__item、.card__img、.navbar__brand。
- Modifier: 使用 – 两个连字符连接 Block 或 Element 对象,例如:.list__item–active、.card__img–rounded、.navbar–dark。
BEM规范中命名规则以功能为导向,遵循几个基本原则:
- 不能使用class以外的选择器来编写样式(非硬性规定)
- 不要过度模块化导致类名过长,适当控制模组化深度。
OOCSS 规范
OOCSS 是
Object Oriented CSS
的缩写,意为面向对象的CSS。它是所有 CSS 方法论中最早提出的一个,由Nicole Sullivan
提出。可以把它理解为将 CSS 模块化。
主要有两个基本原则:
- 结构与样式分离
- 容器与内容分离。
结构与样式分离
在 OOCSS 的概念中,表现型的 style 就属于样式,封装型的 style 就属于结构,如下所示:
- 结构(structure):display、box-sizing、padding、margin。
- 样式(skin):color、background-color、border-color;
.btn {
display: inline-block;
padding: 0.375rem 0.75rem;
border: 1px solid transparent;
border-radius: 0.25rem;
color: black;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
.btn-primary {
color: #fff;
background-color: map-get($theme-colors, primary);
border: 1px solid map-get($theme-colors, primary);
}
这样做的意义在于,可以在设置按钮样式的时候按照结构、样式的顺序去填写class,先通过结构类使按钮具备基础结构,然后通过样式类覆盖部分结构以及表现特定样式。
<button class = "btn btn-primary"> Primary </button>
实践案例:在编写组件库时,可以借助sass的@each来实现多主题样式
$theme-colors: (
primary: blue,
success: green,
danger: red,
);
.btn {
display: inline-block;
padding: 0.375rem 0.75rem;
color: black;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border: 1px solid transparent;
border-radius: 0.25rem;
}
@each $key, $value in $theme-colors {
.btn-#{$key} {
color: #fff;
background-color: $value;
border: 1px solid $value;
}
}
使用方式为
<button class="btn btn-primary">Primary</button>
<button class="btn btn-success">Success</button>
<button class="btn btn-danger">Danger</button>
容器与内容分离
这是个比较考验实践经验的概念,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
- 核心宗旨是将父子元素分离,达到父子间不相互依赖的目的。
- 有些子元素脱离父元素会失去本身的意义,则不应该分离。
- 有些子元素将会在其他元素中复用,例如btn、input等独立性比较强的子元素。
SMACSS 规范
SMACSS 全称为
Scalable and Moduler Architecture for CSS
,意为可扩展的模块化 CSS 结构,由Jonathan Snook
提出。SMACSS 不仅包含了结构与样式分离的概念,还具有极具特色的结构化命名的概念。所谓的结构化命名,就是将元素做结构分类并限制其命名,以此达到易扩展和模块化的目的。
SMACSS 相对于 OOCSS 更偏向于整体结构的分类及模组化 CSS,其中结构的分类包括:
- Base(基础): 不需要特别的提供前缀,且不会使用到 class、id 选择器,目的在于设定元素基本样式。例如:html、*:before、img。
- Layout(布局): 使用 l- 或 layout- 为次要布局样式提供前缀,目的在于将布局样式与其他样式做区分。例如:.l-header、.l-sidebar、.l-grid。
- Module(模块): 使用块本身命名为子元素样式提供前缀,目的在于快速了解其相关性。例如:.card、.card-header、.card-body。
- State(状态): 使用 is- 为状态样式提供前缀,通过语意化方式了解当前状态。例如:.is-active、.is-hidden、.is-collapsed。
- Theme(状态): 不需要特别的提供前缀,使用对象本身的名称覆盖其原先的主题样式。例如:.l-header-dark、.card-dark。
ITCSS 规范
ITCSS 全称为
Inverted Triangle CSS
,意为倒三角CSS,由Harry Robers
开发。ITCSS 是一种可扩展和可管理的架构,独立于预处理器存在。它出现的主要目的是帮助组织项目的 CSS 文件,从而解决由级联和选择器的特殊性引起的问题。
核心思想: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上层代码的影响比下层代码影响范围更大,下层代码可具体的覆盖上层代码的部分样式,但不影响上层代码的相关样式在其他下层代码处的表现状态。
该思想将项目中css分为七层,这里以sass作为预处理工具。
设置层
第一层 SETTINGS 表示设置,这一层包含项目的所有全局设置。通常会定义一些全局变量,例如颜色、字体大小等,这一层不会生成实际的 CSS。
$main-color: #6834cb;
$main-font-size: 24px;
工具层
第二层 TOOLS 表示工具,如果使用了预处理器,可以在这一层定义 function 和 mixins。Tools 层位于 Settings 层之后,因为 mixin 可能需要全局设置中的一些变量来作为默认参数。同样,这一层也不会生成实际的 CSS。
@function sum($numbers...) {
$sum: 0;
@each $number in $numbers {
$sum: $sum + $number;
}
@return $sum;
}
@mixin sample-mixin () {
...
}
通用层
第三层 GENERIC 表示通用,可以在这一层来定义重置或者标准化浏览器的基本样式,这一层很少会被修改。这也是第一个实际会生成 CSS 的层。
* {
padding: 0;
margin: 0;
}
*,
*::before,
*::after {
box-sizing: border-box;
}
元素层
第四层 ELEMENTS 表示元素,通常用来定义影响 HTML 单个标签的样式,例如 h1、p 标签的默认样式
h1 {
color: $main-color;
font-size: $main-font-size;
}
对象层
第五层 OBJECTS 表示对象,可以在这一层定义整个项目中可重用的页面结构类。与上一层相比,这一层对 DOM 的影响更小,具有更高的特异性(优先级),并且更加明确,因为现在将 DOM 的部分作为目标来设置了样式。
.grid-container {
display: grid;
grid-template-columns: auto auto auto auto;
}
组件层
第六层 COMPONENTS 表示 UI 组件,与对象层不同,组件是页面的特定部分。比如搜索框的样式,为组件定义的样式只会影响到对应的组件。这一层比上一层更加明确,因为现在为 DOM 设计了明确的样式。
.c-btn {
display: flex;
justify-content: center;
align-items: center;
...
&--primary {
background-color: #ff5959;
color: #fff;
}
&--large {
font-size: 16px;
padding: 16px 14px;
...
}
}
微调层
这一层也称为 Utilities,包含所有那些覆盖之前层中定义的任何其他规则的规则。它是唯一允许使用 !important 的层。
.d-none {
display: none!important;
}
由此分层后的项目代码结构也会相应做修改,主要有两种形式:
文件夹形式
文件名形式
引用方式按照层级顺序引用
@import "settings.global.scss";
@import "settings.colors.scss";
@import "tools.functions.scss";
@import "tools.mixins.scss";
@import "generic.box-sizing.scss";
@import "generic.normalize.scss";
@import "elements.headings.scss";
@import "elements.links.scss";
@import "objects.wrappers.scss";
@import "objects.grid.scss";
@import "components.site-nav.scss";
@import "components.buttons.scss";
@import "components.carousel.scss";
@import "trumps.clearfix.scss";
@import "trumps.utilities.scss";
@import "trumps.ie8.scss";
ACSS 规范
ACSS 的全称为
Atomic CSS
,意为原子CSS。它专注于创建很多小型的 CSS 样式类,以便在 HTML 上使用。这种方法旨在提供高度精细和可重用的样式,而不是为每个组件提供规则。这可以减少特异性(优先级)冲突并以可预测的方式使样式更具可变性。这种方法有助于减少代码冗余和覆盖 CSS 样式的混淆。
个人观点:
- 不建议使用。
- 当原子类过于庞大之后,学习成本将会非常高。
- 对于复杂的dom结构原子类数量过多,可读性不强。不利于后续开发人员维护。
- 如果非要用可以参考tailwindcss
总结
每个人的开发习惯有所不同,所处项目环境也有不同,所以不必要强求使用哪一种规范。个人比较建议各取所长融会贯通找到属于自己的方法论。
- 推荐使用
ITCSS
规范管理项目中的CSS文件。 - 使用
BEM
对类进行命名规范。 - 结合
OOCSS
&&SMACSS
两个方法论抽象结构和样式,编写具体的CSS样式。这一条切记不要用力过猛,虽然可以增强复用性优化代码量,但是你会在设置某个DOM样式时填写一大堆类名,反而更像是ACSS
的样子,有点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