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是番外篇,主要是补充一下,之前没有说完整的内容。
后面两期太仓促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细节没有提到
之前的内容可以点击:
JS总结上
JS总结中
JS总结下——DOM操作
JS总结下——事件操作
前面的两篇总结没什么好补充的,主要是说说后面两篇。
一个很重要的概念:
属性的值,可以是函数!!!
属性的值,可以是函数!!!
属性的值,可以是函数!!!
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例子:
1.<input type="button" οnclick="函数名/函数名()">
2.obj.onclick(可以是其他事件) = function() { 函数体 }
获取元素:
获取元素这里有几个遗漏的点,现在补充一下。
我们的获取方式:
document.获取方法()——这些获取元素节点的方法,全是document对象的方法。
这里面的document能不能换成其他DOM元素?
其实是部分支持的:
getElementById()是不支持的——document.getElementById()
getElementsByTagName()是支持的——document/DOM元素.getElementsByTagName()
querySelector()和querySelectorAll():
之前提到过,这两个方法允许我们使用CSS选择器的语法,但是CSS选择器的语法是啥我没有举例子,现在补充一下:
document.querySelector("#main")
document.querySelectorAll("#list li")
document.querySelector("list li:nth-child(3)")
document.querySelectorAll("input:checked ")
这些都是很经典的例子,建议多看看~
动态创建DOM节点:
createElement:创建元素节点(HTML标签)——结果是一个没有任何属性的元素节点
createTextNode:创建文本节点(HTML中的文本内容)
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
好像没有创建属性节点?
创建属性节点其实很简单,就是使用对象属性的方式进行即可。
元素.attr = "值"
特别注意:
class属性是不能直接写:元素.class = "attr";而是要写成:元素.className = "attr"
CSS属性控制:
下面补充一些,关于CSS属性控制的注意事项。
控制CSS的属性有两种方法:
obj.style.attr = "value" / obj.style["attr"] = "value"——使用驼峰命名,只能写单个样式
obj.style.cssText = "value"——不需要使用驼峰命名,直接写样式即可,允许多个样式
不管是哪种方法,其实都是修改属性——style的值,来动态改变样式。
而style作为属性,就意味着这是一个行内样式,在三种样式引入方法里,行内样式是优先级最高的。
关于获取为什么不能使用obj.style.attr?
这个方法有局限性。
因为这种方法,获取的是obj(即DOM对象,也就是HTML标签元素)的属性style里面的某一个CSS样式(attr)。
也就是说,这个方法只能获取行内样式的属性。
补充问题:
document.write和innerHTML之间的区别?
实话说,看到的时候,我愣了一秒钟。
经过我不是那么严谨的测试,可以发现以下不同:
1.操作对象不同。前者是document对象的方法;后者是任意一个DOM元素,document对象没有这个方法;
2.覆盖问题。前者不会覆盖原有内容;后者会覆盖DOM元素里面的内容;
3.语法不同。前者是document.write();后者是DOM元素.innerHTML
测试代码如下:
<body>
<div style="margin: 0 auto;text-align: center;">这是源生</div>
<script>
document.write("<div style='margin: 0 auto;text-align: center;'>这是一段话By document.write</div>")
document.body.innerHTML = "<div style='margin: 0 auto;text-align: center;'>这是一段话By innerHTML</div>"
</script>
</body>
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自己尝试一下!
运行结果:
如果我注释掉By innerHTML的这行,运行结果:
感兴趣的可以多尝试一下。
特别注意:
document.body也是一个DOM元素。
hover和鼠标移入、鼠标移动:
hover是CSS常用的,表示鼠标覆盖。
它的效果跟鼠标移入事件(onmouseover)出奇地一致。
另外一个很像的鼠标事件是:onmousemove——鼠标移动事件。
over是一次性的动作,是一个状态;而move是连续性的动作。
表单事件——文本框动作:
我们知道,一些搜索引擎,是一进入到页面,就直接获得了焦点。
这个是怎么做的?
使用focus(),这个是方法。
那选中输入框,就全选了内容又是怎么做的?
使用select(),这个是方法。
注意跟onfocus和onselect的区别。
注意:事件属性和方法的区别:
事件属性,就是DOM对象的一个属性,只不过属性值一般都是函数。
而方法,是DOM对象的方法,可以直接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