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的本质就是声明规则
——《深入解析CSS》
文章目录
- CSS
- 层叠和优先级
- 用户代理样式
- 请和用户代理样式和谐相处
- 选择器
- 单选择器的优先级
- 选择器组的优先级
- 关于选择器的其他
- 源码顺序
- 尽可能的选择优先级低的选择器
- 内联样式
- 内联样式和JavaScript
- !important
- 多个 !important
- 碎碎念
- 常用选择器
- 单独选择器
- 组合选择器
CSS
CSS,全称为:Cascading Style Sheets,翻译过来叫 层叠样式表
顾名思义,CSS由 层叠 和 样式表 两部分构成
样式表很好理解,CSS会给引用他的文档内的元素设定各种各样的样式,这些样式通常以键值对的形式出现。这使得CSS看起来就像是一份样式对照表一样,所以叫样式表
但是层叠是什么玩意呢?
层叠,汉语里被用来形容东西都堆在同一个地方的状态
由此可知,CSS的意思是:堆叠在一起作用于同一批元素上的N个样式表
也就是说,CSS的规则是叠加的,元素最终呈现出来的样式是多个CSS样式共同作用的结果。当这些CSS样式之间存在对同一个属性的指定,则需要应用优先级最高的那个,这就是层叠
层叠和优先级
先从最简单的开始,先看这段代码:
<body>
<h1>我是写在h1里面的文字</h1>
<p>我是p</p>
</body>
这段代码长这样:
这两段文字并没有紧贴到左上角,不过我们不会因此觉得奇怪,因为我们知道不同的HTML标签就是会展示出不同默认样式
。实际上,默认样式这个称呼不标准,这个东西应该叫:用户代理样式
用户代理样式
用户代理(User Agent) ,是指你用来渲染这个HTML文档的计算机程序,最常见的当然就是浏览器了
所以用户代理样式说白了就是你用的那个浏览器给HTML标签的基础样式
这个样式会随着你所使用的浏览器不同呈现出不同的效果,比如上面那个例子是我在 chrome 里运行的效果,如果把浏览器换成 Firefox,她就会变成这样:
请和用户代理样式和谐相处
如你所见,不同的浏览器对同一种标签有不同的处理的方式,因此很多人将用户代理样式看作洪水猛兽,恨不得整个界面都用div+span写成以避开用户代理样式带来的影响
事实上,虽然各个浏览器的用户代理样式不尽相同,但原则上是一致的。h1-h6是加粗后的标题,p标签是带margin的独段文字,button是一个审美落后的按钮。HTML之所以要存在这么多标签,不是为了让浏览器给他们写个完美的用户代理样式,而是为了增强代码的可读性,让维护这段代码的其他人理解这个元素的意义,而不是对着一堆div做解谜游戏
选择器
用户代理样式是无法修改的,不过好在她的优先级是最低的,你写的任何css代码都可以轻易的覆盖她,就像这样: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Title</title>
</head>
<body>
<h1 class="normal_word">我是写在h1里面的文字</h1>
<p>我是p</p>
</body>
</html>
<style>
.normal_word {
font-weight: normal;
}
p {
font-size: 4em;
}
</style>
我们在style标签中让h1的文字失去的加粗,让p标签中的文字变成了原来的4倍
这种写法,行话叫用 选择器声明样式。由于本文不是主要说明选择器的,所以只在本文最后简单枚举一下常用的选择器
单选择器的优先级
对于 单选择器
来说,优先级遵循以下规律
ID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属性选择器 = 伪类选择器 > 标签选择器 > 通用选择器(*)
用户编写的css规则优先级的本质,其实就是比较所能影响的范围大小。所能影响的范围越小,元素越明确,那他的优先级越高
对单选择器来说:
- ID选择器 因为在同一个页面中id是唯一的,所以id选择器只指定一个元素,优先级最高
- 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和伪类选择器 都是可以改变属性/状态一致的一批元素,所以优先级一致,排第二
- 标签选择器 就更多了,只要是html标签是指定的标签,就都会受到影响,所以优先级更低
- 通用选择器,所有的元素都会受到影响,几乎没有优先级可言
伪元素属于不同赛道的优先级,他必须依赖其他选择器存在,而且也必须用这种方式去指定他的样式,就像这样: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Title</title> </head> <body> <div id="d"> <h1 class="green_word">我是div1中的文字</h1> </div> </body> </html> <style> .green_word::after{ display: block; content: "我是伪元素"; color: red; } #d{ color: green; } </style>
虽然我用id选择器要求div下的所有前景色变成绿色,但是使用类选择器+伪元素的前景色属性优先级还是比他高
选择器组的优先级
但是如果是选择器组
,情况看起来就会复杂一点
就像这样: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Title</title>
</head>
<body>
<div class="normal_word">
<h1 id="h">我是div1中的文字</h1>
</div>
</body>
</html>
<style>
.normal_word {
font-weight: normal;
}
.normal_word h1 {
color: green;
}
#h {
color: blue;
}
</style>
类名+标签 的组合让这句话的文字变成绿色,但是 ID选择器 要求这句话的文字变成蓝色
最终的结果显然是ID选择器胜出了
你玩过德州扑克吗?简单来说就是玩家用自己手里的牌凑牌型,然后用凑出的牌型比大小,如果对方手里有比你大的牌型,那你手里的牌点数多大都是输。当双方牌型一样了,那我们就来比谁的点数大
选择器组在比较优先级时候的思路是一样的,选择器组相当于牌型,单选择器相当于点数。先看牌型,如果我有一个id选择器,那即使你手里有一万个类选择器优先级也没有我高
所以上例如果要让文字变成绿色应该这样做:
.normal_word {
font-weight: normal;
}
.normal_word #h {
color: green;
}
#h {
color: blue;
}
.normal_word #h 的牌型是:类选择器+id选择器,#h 的牌型是 id选择器
id选择器和id选择器互相抵消,前者还有一个类选择器,后者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前者胜出,就像这样:
关于选择器的其他
源码顺序
还有一种情况的优先级值得说明一下,那就是当两者的选择器优先级完全一致的时候,写在后面的样式会覆盖前面的样式,就像这样: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Title</title>
</head>
<body>
<div class="blue_word" id="d">
<h1 id="h" class="green_word">我是div1中的文字</h1>
</div>
</body>
</html>
<style>
.blue_word #h {
color: blue;
}
#d .green_word{
color: green;
}
</style>
两个选择器的都是 id选择器+类选择器,优先级完全一致,此时文字的颜色由写在后面的样式决定
所以他是绿色的:
(把位置对调你就可以得到蓝色的文字)
这个原则更多是用于你在一个页面上引用多个css文件的时候,把针对性越强的内容放在越后面引用,可以保证在选择器优先级一致的情况下应用针对性更强的样式
尽可能的选择优先级低的选择器
这个原则同样是在多个css文件共同工作时体现效力,如果你在前面的css文件中使用优先级太高的样式,会导致后面的针对性样式写起来很别扭
内联样式
你肯定知道,除了上文提到的那种指定元素样式的方式以外,你还可以通过把样式直接声明在元素的 style 属性中以指定这个元素的样式。这种写法我们将其称之为:内联样式
根据上文我们推出来的优先级本质,内联样式的优先级一定是极高的,因为他只能对一个元素生效
,所以他比所有的选择器样式优先级都要高
就像这样: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Title</title>
</head>
<body>
<div class="green_word">
<h1 id="d" style="color: purple;">我是div1中的文字</h1>
</div>
</body>
</html>
<style>
h1{
color: red;
}
.green_word *{
color: blue;
}
#d {
color: green;
}
</style>
我们分别用 标签选择器、类+通用选择器 以及 id选择器指定了文字的不同颜色,但是最终生效的却是元素style属性里面定义的样式。这是内联样式高于所有选择器样式(或者说外部样式)的结果
那你会说了,不对啊,id选择器也是只对一个元素生效,为什么他的优先级没有内联样式高呢?
因为同一个页面里只能有一个ID这个效果,是我们给他加上的,并不是硬性要求,就像这样: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Title</title> </head> <body> <h1 id="d">我是div1中的文字</h1> <h1 id="d">我是div2中的文字</h1> </body> </html> <style> #d { color: green; } </style>
编辑器会提示你这种写法有问题,但是浏览器是接受的
内联样式和JavaScript
在实际开发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使用JavaScript去修改元素样式的情况
这时候如果你用 element.style.…… 的方式去修改样式,其实你是在给这个元素添加内联样式,这会让所有与之相关的选择器失效
如果是针对性很强的JavaScript代码倒是问题不大,可如果考虑到复用性,这会导致所有引用你的JavaScript包的人想要修改这个元素的样式时感到很别扭
所以更优雅的做法应该是定义一个类选择器,然后在JavaScript中去维护这个元素的类列表
!important
有的时候,我们需要无视前面的所有规则,把某一条规则的优先级提到最高,这就是 !important 的领域了
就像这样: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Title</title>
</head>
<body>
<h1 class="red" style="color: blue">我是写在h1里面的文字</h1>
</body>
</html>
<style>
.red {
color: red;
}
h1 {
color: green;
}
</style>
很显然,根据前面我们已经讲过的规则,我们会得到一段蓝色的文字,就像这样:
这是因为内联样式优先级最高导致的,可是如果我在h1这个标签选择器的规则中添加 !important,那结果就会截然不同,就像这样:
h1 {
color: green !important;
}
明明是刚刚那段代码中优先级最低的标签选择器的样式,被应用了
这就是 !important 标识的作用,他可以无视所有规则,要求指定的这条规则优先级提升到最高
多个 !important
那你会说了,既然如此,那如果 !important 也层叠了,那怎么办呢?就像这样: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Title</title>
</head>
<body>
<h1 class="red" style="color: blue !important;">我是写在h1里面的文字</h1>
</body>
</html>
<style>
.red {
color: red;
}
h1 {
color: green !important;
}
</style>
不只是标签选择器了,现在连内联选择器也有 !important 了
还记得我们前面提到过的“牌型理论”吗?我们现在把 !important 也当作一个牌型,最大的牌型。所以抵消掉之后,内联样式>标签选择器,所以我们会得到一段蓝色的文字
结果也印证了我们的猜想:
碎碎念
讲完了,最后整理一下CSS的层叠优先级
- 首先,CSS样式分两种,一种叫
用户代理样式
,一种是作者样式
- 用户代理样式是浏览器自带的样式,他的优先级永远比你写的作者样式优先级低
作者样式
又分有两种,一种是通过选择器选中元素进行指定的外部样式
,一种是直接写在元素内的style属性里的内联样式
- 内联样式优先级默认比外部样式优先级高
- 外部样式之间则通过比较选择器的优先级来决定谁的优先级更高
- 伪元素属于另一个优先级赛道的选择器
- 当选择器优先级
完全一致
的时候,应用哪个样式由书写顺序
决定 - 当你想要无视一切优先级规则强制应用一个样式时,可以使用 !important
常用选择器
单独选择器
形式 | 选择器名 | 选择范围 |
---|---|---|
* | 通用选择器 | 选择所有元素 |
p | 元素选择器 | 选择所有指定元素 |
.className | 类选择器 | 选择所有class属性中包含className的元素 |
#ID | ID选择器 | 选择所有id属性为ID的元素 |
*[attr=value] | 属性选择器 | 选择所有attr属性为value的元素 |
p:hover | 伪类选择器 | 选定所有p元素的hover状态 |
p::after | 伪元素选择器 | 选定所有p元素后面的逻辑元素(没有实体的) |
组合选择器
形式 | 选择器名 | 选择范围 |
---|---|---|
A,B | 选择器列表(分组选择器) | 选中所有A和所有B |
A B | 后代选择器 | 选中A内的所有B |
A>B | 直接后代选择器 | 选中A内的所有直接子代B |
A~B | 兄弟选择器 | 选择同个父元素下所有排在A后面的同级B(无论是否紧挨A) |
A+B | 接续兄弟选择器 | 选择同个父元素下紧挨在A后面的同级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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