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装及接口
- 电动自行车应内置北斗定位模块,安装于电动自行车不易损坏的固定部件中。
- 定位装置所采用的芯片或模组应支持UAR或SPI接口
- 至少支持接收处理北斗 B1C和B2a信号
二、定位检测环境
应具备接收实际卫星信号并进行电动自行车整车运行状态下检测的实验室条件,实际卫星信号接收测试点位应设置在周边无显著电磁信号干扰,且周围环视高度角10°以上无障碍物,远离水面的地方。
三、定位信息监测
- 北斗定位模块应具备定位信息的采集、存储和发送功能;其中定位信息包括:经度、纬度、速度、定位时间
- 北斗定位模块应具备采集、存储和发送异常情况信息的功能;其中异常情况信息包括:北斗定位模块无法采集动态位置信息以及速度超过本文件规定的车速限值。
四、信息发送频次
- 电动自行车启动状态下,动态位置信息发送的频次间隔不低于30s
- 电动自行车非启动状态下,动态位置信息发送的频次间隔不低于60min
- 电动自行车异常情况下,应立即发送异常情况信息
五、关于新国标电动车新规出炉修订了哪些可以查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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