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坚持不懈地每天下午都向那些精通欧洲法规注册的同事请教,学习EU的注册法规,收获颇丰。作为一个对知识充满渴望的求学者,今天我愿意将我学到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几个月前,我简要介绍了欧盟的组织结构和法律体系。在讨论了法律体系之后,接下来我们来谈谈执行这些法律法规的机构。
准确地说,在欧盟范围内,除了二十多个成员国的监管机构外,还有一些属于"联盟"级别的监管机构。这里有三个主要的机构,而不是大家通常所认为的两个: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和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还有一个机构,虽然我们可能不太关注,但它同样重要:药品监管机构负责人会议(Heads of Medicines Agencies)。
如果读者们在关注欧洲药品监管的资料时,遇到了"HMA"这个缩写,那么指的就是这个机构。坦白说,我不确定如何将其翻译成中文,如果直译的话,就是"成员国药品监管局局长们"。没错,因为"Head"后面加了一个"s",所以是局长"们"。由于我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中文翻译,这里就先用缩写来表示,大家理解这个意思就可以了。我在下面列出了这三个机构的Logo,以便于大家区分。
HMA的存在是必然的,这不仅体现在欧盟的法规执行流程中,也与其政治体系息息相关。
在法规流程方面,欧盟药品注册遵循四种主要程序:集中审评(Centralized Procedure, CP)、非集中审评(Decentralized Procedure, DCP)、互认程序(Mutual Recognition Procedure, MRP)以及单一国程序(National Procedure, NP)。除了集中审评CP属于EMA的职责范畴外,其他程序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来负责。这些程序与成员国各自的药品监管机构密切相关,因此需要HMA来发挥协调作用。
在欧盟的政治架构中,除了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即部长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之外,还有一个由各成员国领导人组成的欧洲理事会。鉴于整个欧盟需要一个由领导人组成的工作组来协调各项事务,药品监管体系同样需要这样一个机构来确保药品监管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HMA正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而设立的机构。
HMA在欧盟药品注册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如果没有HMA,欧盟70%以上的药品注册流程将难以进行。因为只有部分药品需要通过强制性的CP程序,由EMA监管,而其他药品则通过DCP和MRP流程进行注册。关于药品注册的具体流程,我们将会逐步分享更多信息。此外,HMA对欧盟仿制药的开发同样至关重要。如果没有HMA,仿制药开发过程中将难以找到参考药物,因为欧盟并没有参照制剂这一概念。同时,HMA的存在还有助于协调各国药品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避免它们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甚至在成员国药监局与EMA之间发生争议时,HMA也能发挥调解作用。
在详细描述欧盟各级别的药品监管机构时,需要明确指出EMA(欧洲药品管理局)、EDQM(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和HMA(人用药品委员会)都没有权力制定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拥有立法权的机构是欧盟委员会,它在欧盟体系中相当于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则负责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在欧盟委员会内部,设有一个专门负责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和修订的药品部。以下是一个简化的结构示意图,以帮助理解欧盟药品监管机构的层级和职能:
EMA(欧洲药品管理局)确实没有起草法律法规的权力,也没有行政审批权。EMA的主要职能是对药品进行审评,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最终的批准权属于欧盟委员会。因此,EMA在欧盟药品监管体系中的角色,可以类比于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药品审评中心(CDE)以及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药品审评和研究中心(CDER/CBER)。
关于欧洲药品法规和指导原则,它们通常不会在EMA或HMA的官方网站上直接发布。要找到这些法规和指导原则,需要访问欧盟委员会的官方网站。在该网站上,可以找到Eudralex,这是欧盟药品法规的集合,包括了所有与药品相关的法规和指导原则。此外,还可以在欧盟委员会的公共健康部分找到相关信息。
如果需要访问这些法规和指导原则,可以直接访问欧盟委员会的主页 (ec.europa.eu),然后搜索Eudralex或public health来获取详细信息。一旦找到Eudralex的入口,将能够访问到欧盟最全面和完善的药品法规资源。
在与欧洲同事的交流中,他们对欧盟药品法规的组织和结构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其比美国的FDA注册更为完善和系统化。这种看法可能部分源于他们对欧洲传统的自豪感,以及对美国药品监管体系的某些偏见。然而,从客观角度来看,欧盟的药品法规确实以其结构化和系统化的特点而受到更好认可。
EMA介绍
让我们换个角度来谈论EMA(欧洲药品管理局)。与其重复其职责和愿景——毕竟,全球药品监管机构的基本任务都是相似的——我们更应关注EMA的组织结构。EMA的组织结构揭示了其工作流程的复杂性,以及其官僚体系的特点。以下是EMA的组织架构概览:
顾问团队(红色):由专业顾问组成,为EMA提供关键的咨询和建议。
执行部门(绿色):负责EMA的日常运作和执行决策。
项目课题工作小组(紫色):专注于特定项目和课题,推动药品监管的专项工作。
EMA的组织架构相当庞大,共设有11个部门,每个部门进一步划分为三个处,而每个处又包含若干小组。整个机构的工作人员数量相当可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部门并不直接负责药品的技术审评、技术指导原则的起草,或是技术咨询的沟通交流。这些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处理行政事务,可以看作是机构的后勤支持力量。由于它们主要负责行政和支持性工作,这里就不再一一列出它们的中文名称。
EMA在技术层面上拥有多个科学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在结构上具有半顾问半专家的特性。成员们不仅在EMA中担任专业角色,同时也负责他们各自国家的药品监管工作。这些科学委员会的设置如下:
EMA内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七大金刚,我来一个个翻译下:
缩写 | 翻译 | Tips |
CHMP | 人用药委员会 | 大佬级别的话事人,专门处理各成员国药监局之间的纠纷争端。 |
PRAC | 药物警戒以及风险评估委员会 | EMA的下属委员会,之间紧密合作,主要职责是评估药品的安全性和风险。 |
CVMP | 兽药委员会 | EMA的下属委员会,之间紧密合作,它的主要职责是评估和监管动物用药品。要知道兽药的监管在世界上基本都是各国药监局把控,而咱们国家是农业农村部门管。 |
COMP | 孤儿药品委员会 | 负责孤儿药认定授权,即用于治疗罕见病的药品,以促进这些药品的研发和上市。 |
HMPC | 草药医学制品委员会 | HMPC可以说是全球唯一能够在草药审评方面与PMDA相抗衡的委员会,即使FDA也无法做到这一点。因此它的许多政策都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 |
CAT | 先进疗法委员会 | 该委员会负责审评和监管基因疗法、细胞疗法和组织工程产品等先进治疗药物,委员会的成员由医学专家、学者、行业代表和公众代表等组成。 |
PDCO | 儿童用药委员会 | PDCO负责审评和监管儿童用药。为保障儿童用药质量和安全性该委员会推出了儿童用药研究计划(PIP),PIP要求在开发新药时,必须将儿童用药纳入研究计划中,经过PDCO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后,方可上市销售。另外欧盟各大医院儿科部门都对其提供治疗数据、建议、指导等,建立儿童用药清单。当然我们国家CDE也有建立儿童用药网站,这必须要给其点个赞。 |
EMA集中审批药品查询(中文版)
这个中文版的欧盟集中审批药品数据库实时更新欧盟药品管理局(EMA)通过集中程序批准在欧盟上市的1000多种药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公众摘要、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同时,该数据库还提取了授权产品信息PDF文件中的药品授权编号、规格、剂型、给药途径、包装等信息,以便捷地获取药品基本信息。可以通过药品名称、活性成分、ATC编码、公司等进行查询,以获取药品批准日期、市场状态、适应症、公众摘要、说明书以及审批历史文件等相关信息。
HMA介绍
组成机构没啥可以介绍,跳过这些内容,探讨那些与我们工作直接相关的部分。
在介绍管理团队时,我们可以忽略那些复杂的外国名字,以及秘书处和工作组的详细情况。至于CMDv,考虑到"v"通常与兽药相关,我们可以选择不看。
CMDh可以看一看,CMDh是指联合药品管理委员会(Co-ordination Group for Mutual Recognition and Decentralised Procedures - Human),是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的一个协调组织,负责协调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药品注册和审批工作。当欧盟成员国在MRP(相互认可程序)和DCP(分散式程序)流程中出现分歧和争议时,CMDh会介入协调,并向EMA的CHMP(人用药品委员会)汇报情况,以便寻求更高级别的解决方案。所以CMDh在其中的作用极大。
EDQM介绍
EDQM是一个坚定的机构,作为联盟组织的成员,他们不会妥协、争吵或绥靖,而是坚持根据自己的判断执行评判。
这是一个务实的机构,尽管面临着各种审评流程带来的繁琐和冗长,但他们超脱于这些条条框框之外,制定了自己的游戏规则,并将其发扬光大。正是因为这种创新和坚持,他们得到了来自数十个非欧盟国家的认可和接受。
这是一个科学至上的机构,他们负责维护的欧洲药典,是全世界对于原料药标准设定的标杆和参考。
这是一个公开透明的机构,他们的职责范围、技术指导原则和建议通告等信息都可以在他们的官方网站上找到。这些信息都非常详尽,并且按照内容的介绍,可以完全执行,不存在任何隐藏的陷阱和坑洞。
欧洲药品质量监管局(EDQM)是一个非常值得欣赏的药监机构。
我的描述听起来可能有些夸张,但事实上,我将会详细解释为何欧洲药品质量监管局(EDQM)是备受尊重和信任的药监机构。
首先组织构架如下:
2021年,EDQM共有来自25个国家的近400名员工,这些员工分布在9个行政实体中。平均而言,每个部门的规模不到50人。与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不同,EDQM没有专门的专家委员会,而是由员工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和技术审评。
我查了一下2019年EDQM的审评数据如下:
新CEP申请 | 批准数量 | CEP变更申请 | 批准数量 |
306 | 254 | 1800+ | 1461 |
每个审评员平均负责40多个审评任务。一年有52周,其中欧洲人通常会在七月和八月休假,因此排除这8周的时间,每个审评员将有44周的时间完成40个申请的审评任务。这种高效率和能力实在令人钦佩!
上述数据仅涉及到CEP申请,还不包括EP的更新和实验室项目的进展。如果您对EP更新的试验感兴趣,可以查看相关数据,这些数据通常都是四位数。
上文提到了EDQM的工作效率,接下来我们将探讨EDQM在政治智慧方面的表现。
EDQM最著名的成果之一是欧洲药典适用性证书(CEP),有些地方也称其为COS,两者实际上是同一概念。
CEP证书可以采用类似CP(集中审评)流程的方式进行审评,而在欧盟,甚至制剂也不是全部都可以采用CP流程。但是,在EDQM这里,原料药可以采用集中审评审批流程。此外,EDQM不仅进行审评,还进行审批,并最终发放CEP证书。虽然之前我们提到只有欧盟委员会有权力进行审批和发证,但是CEP证书实际上是一种认证证书,而不是许可证。EDQM基于欧洲药典EP进行认证,EP在欧洲的影响力远远超过美国药典USP。EDQM通过认证后,会颁发CEP证书,由于CEP证书与EP挂钩,因此拥有CEP证书的原料药可以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自由流通。
关于摩熵医药-欧盟CEP认证数据库
通过这个数据库可以很方便查到国内哪些厂家进行了CEP认证,以及相关认证的物质名称、物质编号、证书编号、发行日期、结束日期、状态和证书类型,是国内专业的欧盟CEP认证信息查询系统,收集与整理的数据都来源于EDQM官网。
还有,CEP证书不仅避开了欧盟委员会最后批准的限制,也避免了各种复杂的审评流程。相比之下,另一种原料药登记流程ASMF则完全掉在了MRP和DCP的限制中。ASMF属于EMA的范畴,与CEP相比,高下立判。然而,我并不是要否定EMA的能力,而是认为EDQM在不违反欧盟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开辟一条道路,并且在自己的权责范围内,没有越界。这种做法真的很聪明,是大智慧而不是小聪明!至今,CEP和美国的DMF一样,分别代表着各自监管机构,成为各自监管机构的一种标志。
关于欧洲药品管理局相关机构的介绍,大致就是这些内容。因为是纯粹的机构介绍,我本人尽量想避开法规流程,但是千躲万闪,仍然无法完全避免这些方面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