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在 SAP B1 中,最重要的模块就是【销售】,企业可能不涉及生产和库存(贸易公司),甚至不涉及采购(服务业),但是一定会有基本的 销售。本文中我们讲解 销售 模块的基本核心,即各个营销单据之间的转化关系。
博主通过查看单据是否显示【营销单据】下新建的用户定义字段来判断单据是否属于营销单据,查出属于【销售】模块的以下 10 个单据:
销售:销售报价单;销售订单;交货;退货请求;退货;预收款申请;应收发票;
应收发票 + 付款;应收贷项凭证;应收预留发票
一、销售流程总体概览
总体上,销售流程是按照模块中排列顺序进行的。
销售报价单 --> 销售订单 --> 交货 --> 退货请求 --> 退货 --> 预收款申请 --> 应收发票 --> 应收发票 + 付款 --> 应收贷项凭证 --> 应收预留发票
而在实际业务环境中,并不会需要同时使用以上所有的单据,在下一部分会总结常见的几种具体流程类型。并按步骤讲解。
营销单据结构相似,以【销售订单】为例进行的字段解释见《SAP B1 营销单据 - 单据字段介绍》系列文章。
二、具体流程分类
1. 销售订单 --> 交货 --> 应收发票
最简单基础的销售流程,任何衍生流程的变化基础。
1.1 填写销售订单
1)选择填入客户和物料主数据,确定销售的对象和交易的物品。点击字段后的小圆圈标识,出现【业务伙伴主数据】以及【物料主数据】的所有信息记录列表。
2)完善维护物品交易信息,包括数量、折扣、税码等等。
业务伙伴主数据见《SAP B1 三大表单标准功能介绍-业务伙伴主数据》系列文章,物料主数据见《SAP B1 三大基本表单标准功能介绍-物料主数据》系列文章,营销单据的字段名及计算方式见《SAP B1 学习笔记 - 易混淆字段名》。
3)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下角【添加并新建】完成新的销售订单的建立。
注:在销售订单创建前后,销售订单中交易数量的货物已经被承诺发出增加【已承诺】货物量,故虽然尚未从仓库发走,也会减少【可用】的货物量,对应物料的库存数据变化如下:
补充操作
取消已建立的单据:右键点【取消】。
结算销售订单:右键点【关闭】。状态变为【已结算】,此时该单据无法再进入交货流程或进行更改。不再需要该单据时使用,如已经部分发货给客户而不再需要余下物料数量时。
1.2 填写交货单
交货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据,表明货物已发运或服务已完成。如果没有交货,货物只能在生成发票后才能进行交付。生成交货时,相应的发货也会同时过账。货物从仓库发出时,相关的库存变化将同步记录。如果库存发生了变化,且企业采用的是永续盘存系统,那么会计核算中的相应数值也会随之调整。
本单据可以如【销售订单】一样手动填写,也可以如以下步骤采用【复制从】获取。
1)选择客户,点击单据低栏的【复制从】,选择复制基于的基本单据类型,这里选择的是【销售订单】。
出现属于该客户的所有单据清单,选择基于的基本单据。
2)弹出【提取单据向导】窗口,对【价格汇率行】和提取数据量进行设定。
使用基本单据的行汇率 、使用基本单据中的单据和行汇率 :复制为基本单据确定的汇率。
使用来自汇率表的当前汇率 :使用当前汇率,不必考虑基本单据中确定的汇率。
提取所有数据(运费和预扣税): 复制基本单据的所有数据,包括运费和预扣税金额。
定制: 选择该选项,可以复制基本单据的部分数据,或将其复制到目标单据之前在基本单据中进行所需更改。
单据明细出现在【交货】单明细行里。
补充操作
在【提取单据向导】选择【定制】时,【下一步】按钮亮起,可对该基本订单的物料进行信息编辑,实现部分交货:
部分交货 4 件商品后,物料的库存信息前后变化如下:
1.3 填写应收发票
交易成立产生应收帐款时,使用【应收发票】对客户创建应收帐款明细。
本单据可以如【销售订单】一样手动填写,也可以如【交货】单一样采用【复制从】获取,也可以如以下步骤采用【复制到】获取。
1)在前一步已经建立好的【交货】单基础上,点击【复制到】,出现可选择的目标表单类型,这里选择【应收发票】。
2)出现客户信息、物料信息相同的【应收发票】,点击左下角【添加并新建】按钮,完成对这一部分交货交易的应收发票创建。
3)此时系统会自动在【日记账分录】中对该交易进行会计记录:
补充操作
当一个销售订单内所有的物料均完成开票,即生成对应的【应收发票】时,订单关闭,明细行变灰无法编辑,状态变为【已结算】。
补充
打开【未清数量】字段,具体操作见《SAP B1 单据隐藏字段显示 - 表单设置》。
可以看到,这种相互为依据的表单中,若是仅有部分物料流转到了下一阶段,【未清】字段会自动进行计算。在前面的交货中我们仅为 4 个物料进行的交货处理,再次打开【销售订单】时,这里的【未清数量】即为 10 - 4 =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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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e continued)